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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申报认定工作将开始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曹利敏 2020-09-03 18: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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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莲城人才行动计划,根据《关于印发〈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认定和奖励实施办法〉的通知》(潭人才办发〔2018〕13号),现就做好2020年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引进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9月15日-10月31日

二、申报方式

申报方式:现场申报

受理部门:湘潭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岳塘区湘潭大道157号人才服务窗口)

联系电话:58564238

三、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是人才所在企业或市属高职院校、医疗卫生机构、科研院所以及教育、金融商贸、农林水畜、文化旅游等重点领域单位。其中企业应在湘潭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在湘潭市纳税和缴纳社会保险,并具备一定发展基础或产业规模。重点支持全市优势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重点企业和成长性好的企业申报。

2.急需紧缺人才分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市场营销人才、技能人才4个类别进行申报。申报人选一般在行业内有较大影响或在工作岗位取得良好工作业绩。

3.申报人才应于2018年5月4日之后从湘潭市行政区域外引进。来潭就业的,应在湘潭工作半年以上(截止2020年10月31日),并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来潭自主创业的,应为企业法定代表人、第一大股东或持股30%以上的股东。国内引进的,社保关系须转入湘潭(社保关系在省级的大型国企视同有效);国外引进的,每年须在湘潭市工作6个月以上。

4.对上年度实缴税收超过1000万元或近三年平均税收超过1000万元的企业,给予人才自主评价权。对于企业新引进的人才,企业可推荐不超过10名急需紧缺人才。

四、申报材料

1.《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认定表》;《湘潭市急需紧缺人才申报认定汇总表》;

2.申报人才有效身份证明;

3.申报单位及个人社保参保证明(提供2020年最近三个月到半年记录);

4.人才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聘用合同);

5.人才学历学位证书、人才荣誉认定证书、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薪酬证明、主要成果证明材料(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奖励证书、代表性论著等)。

五、申报认定流程

申报认定分以下步骤进行:

1.申报受理。申报单位提交相关资料,市人才服务窗口负责受理。

2.审核认定。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和市人社局分别负责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和复审(复评)。

3.公示公布。审核认定结果由市委人才办按程序报审后,及时公示公布,发放相关证书,兑现有关奖励。

六、其他事项

1.申报人才可登陆红土地—湘潭组工网、湘潭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下载申报表格。

2.审核通过后,申报人才将进入实地考察环节,具体考察时间另行通知。

3.咨询服务和政策解答。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刘梦华 13975235165;市人社局 谢丽 58267027;市委人才办 冯鼎新 58583285。

附 件:

附件1.docx

附件2.docx


来源:红网湘潭站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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