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第十一届特级教师评选拟参评对象基本情况公示
根据《关于开展湖南省第十一届特级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20〕123号)文件要求,经个人申报、学校(单位)考核推荐、县市区教育(体)局考核推荐、市州教育(体)局考核推荐以及我厅资格审查等相关环节,现将拟参评对象基本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0年9月22日起至9月27日止。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省教育厅教师工作与师范教育处联系。以单位名义反映必须加盖本单位印章;以个人名义反映必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不受理匿名和假冒信息(电话、姓名等)举报。所举报的问题,必须真实、准确,内容尽量具体详细,并尽可能提供有关调查核实线索。严禁借机造谣中伤,串联诬告。省教育厅将对反映问题进行核实查证,并为反映者保密。
通讯地址:长沙市东二环二段238号;
邮编:41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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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湖南省第十一届特级教师评选拟参评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
湖南省教育厅
2020年9月22日
附件:湖南省第十一届特级教师评选拟参评对象基本情况公示表
来源:湖南省教育厅
编辑:曹利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