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湘潭市信访件35件。
按交办责任单位划分,湘潭县11件、湘乡市3件、韶山市0件、雨湖区5件、岳塘区7件、经开区0件、高新区4件、昭山示范区1件、市生态环境局2件、市住建局1件、市公安局1件(因存在多部门联合办理情况,故交办责任单位统计件数总和大于信访件总数)。交办的35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有22件,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2件,水、生态、土壤、辐射、其他等污染方面,分别有9件、2件、1件、0件和0件。
据悉,湘潭市政府网已开通督察专栏,每日公示新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必须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日之内将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督察组。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