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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湖区法院:真有“神打”?法院这样判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曹利敏 2020-11-09 20:0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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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雨湖区人民法院在湘鹤医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刑事公诉案件。因被告人蔡某兰腿伤住院,法院将庭审搬进病房,充分彰显了法律的人文关怀。

案情回顾:2015年某日,被告人蔡某兰因感觉身体不适,怀疑是哥哥蔡某某用“神打”的功夫害他,遂来到受害人家里讨要说法,双方在房屋前坪发生争执,蔡某兰用其随身拄着的拐杖,将受害人头部、手臂多处打伤。经司法鉴定机构中心鉴定,受害人伤情构成轻伤二级。公诉机关对被告人蔡某兰的定罪量刑建议为,蔡某兰犯故意伤害罪,建议判处其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蔡某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罪名成立。被告人蔡某兰犯罪时已年满70周岁,与被害人系亲兄弟关系,且其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认罪态度较好,并能自愿认罪认罚,遂判决被告人蔡某兰拘役6个月,缓刑10个月。宣判后,被告人未提出上诉,法院判决生效。

什么是“神打”?“神打”是流传在湖南、湖北地区的一种封建迷信思想,拥有“神打”功夫的人想要害人,只要摸一下或指一下对方,对方当天就会在家重病不起,针药无效,虽然不会要命,但百般折腾人。

愚昧的封建迷信会对人们的思想、行为产生偏激的影响,崇尚科学,破除封建迷信,提高防范迷信的意识,正确对待生老病死,愿“神打”不在现世。

来源:雨湖区人民法院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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