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共交办湘潭市信访件20件。
按交办责任单位划分,湘潭县3件、湘乡市0件、韶山市1件、雨湖区3件、岳塘区6件、经开区1件、高新区2件、昭山示范区0件、市生态环境局4件。交办的20件信访件中,涉及大气污染方面的举报有12件,涉及噪声污染方面的举报有9件,水、生态、土壤、辐射、其他等污染方面,分别有4件、2件、0件、0件和1件。
据悉,市政府网已开通督察专栏,每日公示新增的群众信访举报件。接到群众信访举报件的责任单位必须马上进行调查、处理,并在5日之内将信访举报环境问题调查处理情况反馈给督察组。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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