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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乡市人民法院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图)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乡市人民法院 编辑:刘放明 2020-11-25 17:4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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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执行悬赏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荣业与被执行人文仁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文仁之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且下落不明,现申请执行人张荣业提出悬赏执行的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五条的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文仁之,男,1973年2月24日出生,汉族,湘乡市人,住湘乡市白田镇白田村土地冲村民组,身份证号码:430381197302247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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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依据:湘乡市人民法院(2016)湘0381民初2376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文仁之应支付申请执行人张荣业货款571638元及利息,并承担诉讼费等共计9919元。

悬赏期限:2020年11月25日—2021年11月24日(此期间被执行人被找到或案件执行完毕悬赏即终结)

凡向本院举报被执行人文仁之的财产线索及下落,经本院核实并使得该案得以执行回款的,申请执行人张荣业自愿按照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5%给予举报人一次性悬赏奖励。

举报人领取悬赏金需符合以下条件:举报人所提供的财产线索真实且系合法取得;举报的财产不属于申请执行人已提供的、被执行人已报告的、法院或其他机关已掌握的范围,悬赏金的领取没有违反诚实信用、公序良俗原则。其中,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财产线索或被执行人下落的悬赏金由先举报的举报人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举报人共同获得。举报时间以法院接到举报的登记记录为准。

本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

0731—56823727(执行局)

18216446968  雷法官

湖南省湘乡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乡市人民法院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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