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韶山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职务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周卫兵同志为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图为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为周卫兵同志颁发任命书。
来源:韶山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黄滔-湘潭站
11月26日,韶山市第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召开。会议表决通过了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请的职务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周卫兵同志为韶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图为韶山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叶惠为周卫兵同志颁发任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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