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政府要求及《湖南省环境质量监测考评办法(试行)》(湘环发〔2016〕10号)的规定,现将2020年11月全市环境质量状况通报如下:
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0年11月,我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潭县、湘乡市、昭山区、岳塘区、高新区、经开区、雨湖区(见附表1)。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十三五”湖南省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0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0年11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3个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稳定的断面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水质下降的断面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0年11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未达到2020年水质目标。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0年11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6个省控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5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下降。水质稳定的断面分别为: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断面、考核雨湖区和岳塘区的五星(一水厂)断面。水质下降的断面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0年11月,全市共对5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5个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5个水源地均达Ⅱ类以上水质,其中韶山灌渠为Ⅰ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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