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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规扣留、吃拿卡要 湘乡市一派出所民警被处分

来源:湘乡市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曹利敏 2021-01-08 16:51: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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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严肃纪律要求,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现通报一起违反群众纪律典型案件如下:

湘乡市公安局东郊派出所民警曹明违反群众纪律问题。2020年4月至5月,曹明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电打渔机,并在处理过程中存在吃拿卡要行为,在群众中造成不良影响。2020年12月,曹明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指出,上述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侵害了群众切身利益,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必须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始终牢记为民服务宗旨,不得加重群众负担,不得侵害群众利益,不得刁难群众,不得吃拿卡要,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

纪法链接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轻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一)超标准、超范围向群众筹资筹劳、摊派费用,加重群众负担的;

(二)违反有关规定扣留、收缴群众款物或者处罚群众的;

(三)克扣群众财物,或者违反有关规定拖欠群众钱款的;

(四)在管理、服务活动中违反有关规定收取费用的;

(五)在办理涉及群众事务时刁难群众、吃拿卡要的;

(六)有其他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

在扶贫领域有上述行为的,从重或者加重处分。

来源:湘乡市纪委监委

作者:

编辑:曹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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