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十二届湘潭市委第十二轮巡察动员部署会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胡卫兵,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吴志雄出席会议。
会上,吴志雄代表市委对参加本轮巡察的巡察组成员进行授权,并宣布了十二届湘潭市委第十二轮被巡察单位。根据市委统一部署,本轮巡察共派出4个巡察组,其中3个巡察组对湘潭市第二人民医院、湘潭市第三人民医院、湘潭市中医医院、湘潭市妇幼保健院及韶山市人民检察院等5家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1个巡察组对十一届省委巡视的湘潭县、湘乡市、韶山市、雨湖区、岳塘区和十二届市委第十一轮巡察的党组织开展整改情况专项巡察。
胡卫兵强调,本轮巡察是十二届湘潭市委巡察工作的收官之战,但收官不是终点,而是新征程的起点。要对标看齐,在深化政治巡察上持续发力,做到持剑有势、亮剑有力、运剑有方。要突出重点,在深化精准监督上持续发力,常规巡察要把握好“三个聚焦”的监督重点、“四个对照”的监督标准和“四个紧盯”的监督路径,巡视巡察整改情况专项巡察要关注主体责任的落实成效、具体问题的整改成效和巡察成果的运用成效。巡察干部要筑牢政治能力的“压舱石”,练就素质过硬的“基本功”,上好廉洁自律的“必修课”,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巡察铁军。
吴志雄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接受巡察作为加强政治建设的重要责任,作为提升政治能力的重要检验,作为推动本地区、本单位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机遇。巡察组要坚持把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重点关注领导班子建设的情况、选人用人和队伍建设情况、机关党建和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干部担当作为情况。巡察干部要忠诚履职担当,确保巡察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文字来源 湘潭日报 作者 谢雨芬 颜俊)
来源:湘潭日报
作者:谢雨芬 颜俊
编辑:黄滔-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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