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各市直普通中小学校: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生作业管理,根据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减负措施的通知》(教基〔2018〕26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 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若干规定》(湘教发〔2018〕21号)文件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对作业的研究
充分认识作业的育人功能,关注学生积极的作业情感体验。要把作业研究作为校本教研的重要内容,在充分了解学情的基础上,突出作业研究在备课环节中的地位。作业内容要与教学目标保持一致,切实做到教、学、评一致,提高作业的有效性。
二、科学设计作业
作业的设计、布置与评价要基于课程标准,关注学科核心素养,充分尊重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认知规律和个体差异,促进学生学习品质的养成和学习能力的提高。提倡教师布置作业之前试做学生作业,以确保作业难度水平与课程标准要求一致且数量适当。建设作业资源库,杜绝作业布置的随意性。不将各种练习册、复习资料不加选择地作为作业使用。
三、创新作业形式
教师要坚持“零起点”教学,按照学生实际和学习内容布置系统性、多样性、趣味性的书面作业、实践性作业和探究性作业,积极探索布置跨学科综合性作业。
四、合理布置作业
应采用“基础作业+特色作业”的模式,“特色作业”要体现分层,灵活要求,供学生自主选择。作业应当堂布置,不能只通过短信、QQ、微信等媒介布置作业,需书写的课外作业不得要求学生在电子设备上完成。不布置重复性和惩罚性作业,不给家长布置作业。
五、严控书面课外作业总量
加强各学科作业统筹,总量控制。小学一、二年级可布置适合儿童年龄特点的作业,如课外阅读、口语交际、探究活动、手工制作等阅读、实践体验类作业,不布置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书面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初中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2小时,高中课外作业时量每天不超过3小时。不得布置超越课程标准的作业,不得布置由家长完成或需要家长代劳的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晚上9点前、初中学生晚上10点前确有困难,不能完成书面课外作业的,第二天向教师说明情况后可以缓交作业。寒暑假期间的书面课外作业一般每天平均用时小学不超过1.5小时,初中不超过2.5小时,高中不超过3.5小时。
六、规范作业批改
教师要根据作业内容的特点和学生实际选择合适的作业批改方式,做到有布置必收、有收必改、有改必评、有错必纠、纠必复批。作业批改以教师批改为主,学生互批、小组批改为辅,提倡教师进行面批。倡导教师对学生作业中的错误不只用“×”号做出标识,而要同时给予相应的指导。教师要善于发现学生的发展与进步,使用指导性和激励性评语,引导学生增强信心和自我改进。学校和教师不得要求家长代为批改作业,不将家长的签字作为评判学生完成作业的依据。
七、强化作业分类指导
教师要利用自习课或课后服务时间,对学有困难的学生加强帮扶,对学有余力的学生给予指导,帮助学生在完成作业中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掌握科学学习方法。要特别关注不能正常完成基础作业的学生,为他们顺利完成作业提供必要的帮助。
八、及时进行作业反馈诊断
教师要对学生作业中的问题,及时进行归因分析并反馈给学生,同时调整教学设计。要帮助学生定期查找、分析作业出错的原因,给学生留足纠错时间和空间。对于经常不能按时完成作业的学生应认真分析原因,采取针对性的措施加以教育管理和个别化辅导。
九、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要引导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理解作业设计、布置和批改等工作的专业性,支持和配合学校、教师的作业管理要求。鼓励家长主动督促孩子按时完成“基础作业”,积极完成“特色作业”。引导家长监督、帮助孩子养成良好的作业习惯。
十、加强对作业质量的评价与监控
学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作业管理细则和评价标准,指导和规范教师的作业设计、布置、批改和反馈工作,加强对作业的过程性监控。要明确年级、班级的作业协调责任人,负责把关各学科作业布置的数量和质量,关注各学科作业量的均衡,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改进。
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要及时将本通知转发到所有中小学校,要将作业质量、作业批改、作业负担等情况作为规范办学行为的督导内容之一,加强监督检查,对不符合要求的学校及时督促整改。市教育局将建立全市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和问责制度,不定期对各县市区、园区教育局和各市直中小学校学生作业情况进行检查,对在此项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予以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弄虚作假,甚至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学校和个人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批评。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3月29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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