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的规定,经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湘潭市住房公积金2020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20年召开1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2019年工作总结和2020年工作思路》《2019年度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及分配方案》《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关于审社报〔2020〕15号审计报告所指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关于增设经开区管理部有关事项的请示》。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湘潭市人民政府 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设10个处(科),4个管理部,0个分中心。从业人员74人,其中,在编43人,非在编31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20年,新开户单位270家,净增单位117 家;新开户职工1.41万人,净增职工-0.37 万人;实缴单位2409家,实缴职工18.26万人,缴存额32.18亿元,分别同比增长5.1%、-1.99%、6.27%。2020 年末,缴存总额265.87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3.77%;缴存余额88.72亿元,同比增长12.6%。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4家。
(二)提取:2020年,8.2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额22.25亿元,同比增长6.92 %;提取额占当年缴存额的69.14%,比上年增加0.41个百分点。2020 年末,提取总额177.15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4.36%。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单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40 万元,双缴存职工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50万元。
2020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0.0036万笔0.12亿元,同比分别下降99.38%、99.4%。
2020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4.32亿元。(不包含“公转商”融资贷款收回数据)
2020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8.22 万笔154.39亿元,贷款余额83.8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0.04%、0.08%、-4.77%。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4.47%,比上年末减少17.25个百分点。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4 家。
2.异地贷款:2020年,发放异地贷款6笔184.6万元。2020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95879.5万元,异地贷款余额36601.24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20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92 笔103179.82万元,当年贴息额969.73万元。2020 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3292笔103179.82 万元,累计贴息969.73万元。
4.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
2020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2020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1.1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20年,购买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20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
(五)资金存储: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7.23亿元。其中,活期0.04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0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7.19亿元。
(六)资金运用率:2020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4.47%,比上年末减少17.25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20年,业务收入29775.05万元,同比下降2.37%。存款利息385.6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29385.66 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3.7万元。
(二)业务支出:2020年,业务支出17250.47万元,同比下降13.24%。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12632.56万元,归集手续费0 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106.1万元,其他4511.81万元。
(三)增值收益:2020年,增值收益12524.58万元,同比增长17.98%。增值收益率1.49%,比上年增加0.05 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20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1993 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943.31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574.27万元。
2020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943.31万元。上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574.27万元。
2020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851.33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建设补充资金80029.94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20年,管理费用支出2016.11万元,同比增长6%。其中,人员经费596.58万元,公用经费602.12万元,专项经费817.41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0万元,逾期率0‰。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16851.33万元。
2020年,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0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2020年,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5.22%,国有企业占31.55%,城镇集体企业占0.37%,外商投资企业占3.99%,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6.5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2.01%,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0.32%;中、低收入占98.88 %,高收入占1.12%。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7.4%,国有企业占17.58%,城镇集体企业占0.27%,外商投资企业占7.48%,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41.74%,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4.23%,灵活就业人员占0%,其他占1.3%;中、低收入占99.5%,高收入占0.5%。
(二)提取业务。
提取金额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3.27%,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3.41 %,租赁住房占1.47%,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02%,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5.7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3.55%,出境定居占0 %,其他占2.56%。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81%,高收入占1.19%。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20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9.96万平方米(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18.35%,比上年末减少3.5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25429.06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不含公转商贴息贷款),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8.33%,90-144(含)平方米占75%,144平方米以上占16.67%。购买新房占97.22%(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0%),购买二手房占2.78%,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0%(其中支持老旧小区改造占0%),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不含公转商贴息贷款),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0.56 %,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9.44%,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
贷款职工中(不含公转商贴息贷款),30岁(含)以下占19.44%,30岁-40岁(含)占50%,40岁-50岁(含)占25%,50岁以上占5.56%;首次申请贷款占88.89 %,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11.11%;中、低收入占100%,高收入占0%。
2.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
2020年末,累计试点项目1个,贷款额度1.1亿元,建筑面积4.25万平方米,可解决386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1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
2020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86.49%,比上年减少34.16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采取的措施,落实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情况和政策实施成效。
受疫情影响,不少企业的生产经营遇到现金流紧张等实际困难,有的甚至无力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对缴存职工正常还贷带来了不少影响,对此,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保”字上下功夫,精准纾困,出台了四条“硬核”举措帮助企业和员工复工复产,解决燃眉之急。
1.出台政策缓解企业压力。2月26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强化住房公积金服务保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企业,可按规定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全年累计受理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的企业19家,为企业降低成本18.60万元;累计受理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单位45家,涉及缓缴职工10956人,累计缓缴住房公积金4835.20万元。
2.调整楼盘准入模式。受疫情影响较大的还有房地产企业。对此,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调整楼盘准入模式,实行按揭楼盘备案制,以尽可能缩短按揭楼盘办理期房按揭的时间。全年共办理92个按揭楼盘准入,在一定程度上减少疫情对房地产市场的影响,助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3.主动退还贷款保证金。2020年上半年,为缓解房地产企业流动资金压力,帮助受疫情影响的房地产企业复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仅用了26天时间,完成了《贷款保证金退还实施方案》拟定,以及全市199家房地产开发企业、557个按揭楼盘项目、11373笔保证金的对账工作,并主动筹措资金,于5月6日前将3.6亿元贷款保证金(含利息)全部退还到位,为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4.保障缴存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权益。2月26日下发的《通知》明确,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如在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不对其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积极保障缴存职工的公积金权益在疫情期间不受影响。
(二)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无。
(三)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包括当年缴存基数限额及确定方法、缴存比例等缴存政策调整情况;当年提取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调整情况;当年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标准等;支持老旧小区改造政策落实情况。
1.2020年我市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高月缴存额分别为2079元,合计最高月缴存额为4158元;单位和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最低月缴存额分别为100元,合计最低月缴存额为200元,与2019年持平。
2.2020年暂未调整提取政策。
3.2020年暂未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高贷款额度、贷款条件等贷款政策。
4.存款年利率1.5%,职工家庭购买首套住房且首次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按人民银行公布的住房公积金基准利率来执行,即:贷款年限五年(含)以内,贷款年利率为2.75%,贷款年限五年(不含)以上,贷款年利率为3.25%;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利率上浮10%。
5.《湘潭市支持市城区老旧小区改造十条措施》从2月28日起施行。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率先落实,在支持和推进老旧小区改造业务办理上实现了零的突破,2020年共有9个居民小区进行了多层住宅增设电梯提取业务,提取金额457,272.32元,有效改善了职工居住条件。
(四)当年服务改进情况,包括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跨省通办”工作情况,服务网点、服务设施、服务手段、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和其他网络载体建设服务情况等。
完成了住建部要求的3项跨省通办业务;2020年1月份开始,陆续在手机公积金App上增加了购房、退休、离职等7项提取业务,修改还款卡号、增加贷款标识等5项贷款业务,完善了预约功能;陆续在网上服务大厅(单位版)增加了降低缴存比例审批、年审等功能;设立了经开区管理部。
(五)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包括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情况,基础数据标准贯彻落实和结算应用系统接入情况等。
2020年11月份,综合服务平台建设高分验收通过,按照最新网络安全等级保护三级的标准完成了整改。
(六)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获评为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零资料办理,一次不用跑,推进部门数据共享”入选湖南省基层改革案例100例、获评为湘潭市2019年度绩效考核优秀单位。
(七)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无。
(八)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九)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1年3月25日
来源:湘潭市政府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