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韶山交警部门整治驾车不戴头盔乱象,二十余驾驶员被警示教育

来源: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谢文礼 2021-05-13 20:01:39
时刻新闻
—分享—

5月12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韶山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在韶山市如意路与韶山大道交界处(岔路口)进行道路交通顽瘴痼疾整治行动,现场警示教育20余名未戴头盔驾驶员、同乘人员。

图片

图片

执法由堵到疏

“你好,骑电动车、摩托车必须戴头盔,请靠边停车。”5月12日9时30分,韶山市交警大队秩序中队中队长龙腾拦下一名未戴头盔的电动车违法驾驶人。

龙腾耐心地对违法驾驶人进行宣传教育,指出不戴头盔这一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龙腾说:“安全是自己的,一个头盔并不贵,但是万一出点什么事故,医疗费用可远远不止几十元那么简单。”违法驾驶人连连点头,表示交警同志批评的对,虚心接受批评教育并说道:“警察同志,这次不要罚款吧?我这就去市场上买一顶头盔。”“这次的话可以不罚款,但是必须看完这个警示短片。”说完,龙腾便将手中播放着警示短片的手机递了过去。

“真的太可怕了,危急时刻头盔真是一个救命的东西。”违法驾驶人表示,观看警示片后,直观感受到不戴头盔的安全隐患,以后不论去哪都会戴盔出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电动车、摩托车驾驶人以及同乘人员不佩戴头盔,交警可对其处以警告或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韶山市交警大队大队长庞海霞介绍:“对于这一交通违法行为,我们通过批评教育和观看警示片,让违法群众感受到不戴头盔可能导致的惨痛后果,切身实地的为群众着想,对其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将规范群众出行工作落到实处。”

来源: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谢文礼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