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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卫生健康局2021年湘潭县重点民生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救治救助定点医院、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的公示

来源: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谢文礼 2021-05-28 19:3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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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做好湘潭县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工作,根据湘潭县卫生健康局湘潭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湘潭县2021年重点民生实事 “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潭县卫健联发﹝2021﹞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确定了本次实事项目工作的救治救助定点医院,同时组织制定了相关救治救助方式及流程,公示如下:

一、救治救助定点医院

湘潭市第五人民医院、湘潭县谭家山镇卫生院

二、救治救助方式

坚持“医疗救治为主、生活救助为辅”原则,最大限度收治符合条件的有肇事肇祸行为、关锁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采取“住院救助+门诊服药救助+生活救助”的限额救助模式,按照确定救治救助对象、医疗救治、后续管理、考核验收的流程,全面组织实施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工作,做到“应收尽收、应治尽治、应管尽管、应保尽保”。全县贫困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标准为5000元/人。市第五人民医院、谭家山镇卫生院在患者完成住院治疗后,医保部门先对患者进行医保政策报销,再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给予医疗救助;最后,由救治救助专项经费对患者自付费用进行补助 ,结余费用作为患者后续门诊治疗费用。

三、救治救助流程

1、摸排登记。各乡镇(中心)卫生院牵头组织辖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摸底排查工作,综合患者病情、危险性评估及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确定救治救助对象。

2、监护人申请。各乡镇(中心)卫生院按照自愿原则,与监护人签订知情同意书,告知并指导申请对象的监护人填写好《2021年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申报审批表》一式3份,经辖区乡镇(中心)卫生院、村委会(居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逐级审核合格后,确定为救治救助诊断复核对象。

3、复核公示。委托市第五人民医院、谭家山镇卫生院组织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救治救助对象的诊断复核工作,确定县内救治救助对象。

4、医疗救治。各乡镇卫健办、(中心)卫生院积极协调当地派出所、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定点医院等有关部门单位,协同做好辖区患者住院治疗及出院返家的组织护送工作。

5、后续管理。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做好对救治救助对象的生活救助工作,将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尽快纳入当地救助服务范围;县残联为符合条件的对象办理残疾证;对家庭经济确实困难且未享受低保或残疾救助的患者,按照标准实施生活救助,杜绝发生病人流浪或失管现象。各乡镇卫健办、(中心)卫生院要积极做好救治救助对象出院后的跟踪随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发现、登记和随访管理、人员培训、健康宣教等工作。

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5月28日

来源: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编辑:谢文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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