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解除防汛四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市应安委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汛情及天气形势,依据《湘潭市防汛应急预案》有关规定,经市应安委研究决定:自2026年5月23日17时30分起,解除全市防汛四级应急响应。
当前,湘潭市正处于雨水集中期,各级各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度警惕,做好防汛抗灾各项工作。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值班值守和巡查监测,继续加强对水库(电站)、堤防、山洪灾害威胁区、地质灾害隐患点、切坡建房户、临水临崖隐患道路、城镇内涝点、在建工地等重点部位的巡查排险工作,高度警惕滞后性次生灾害发生,确保安全度汛。
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6年5月23日
来源:红网
作者:湘潭市应急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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