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公安局开展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书面承诺行动
根据《关于开展全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顽瘴痼疾整治六个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通过开展遵守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书面承诺行动,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高公众对“三个规定”知晓率和支持度,为公安民警遵守“三个规定”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提高公安民警遵守“三个规定”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在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下,湘潭市公安局向社会公开承诺:
一、不违反规定过问和干预案件;
二、不在线索核查、立案、侦查、审查起诉、审判执行等环节以任何方式为案件当事人请托说情;
三、不邀请办案人员私下会见案件当事人或与案件相关有利害关系的人;
四、不为案件当事人或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亲属转递涉案材料、打探案情、通风报信;
五、不违规接触、交往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或者接受其请客送礼或其他利益;
六、不超越职权或非履行职责对案件处理提出倾向性意见或具体要求;
七、不泄露司法机关办案工作秘密或相关法规规定的秘密;
八、不发生其他违法干预司法活动、防碍司法公正的行为。
2021年6月2日
来源:湘潭市公安局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