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25日至11月8日,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湘潭市第一轮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同时对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进行专项督察。2021年2月24日,向湘潭市反馈了督察意见。湘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对标对表、提升站位,切实增强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省督察组工作要求,切实把督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到实处。聚焦问题、动真碰硬,坚决彻底抓好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湘潭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门研究整改工作,组织制定了《湘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
《整改方案》明确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和韧劲,对标对表切实抓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抓实生态环境治理,加快转变发展方式,不断提升生态环境质量,努力建设美丽湘潭。
《整改方案》明确了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持对标对表、严格整改,坚持实事求是、精准整改,坚持举一反三、全面整改,坚持统筹兼顾、协调推进等5个方面工作原则。《整改方案》明确了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彻底整改到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等3个方面整改目标。
《整改方案》制定了8个方面整改措施。一是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抓好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宣传贯彻,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纳入各级党校和行政学院教育培训内容;持续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列入各级党委(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重点围绕生态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结合湘潭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方案和措施,推动中央决策部署落实落地。二是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加强污染源头防控。组织开展碳达峰行动,健全工作机制,明确工作职责,分解落实“十四五”碳强度考核目标。着力做好低碳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亚行贷款项目的实施。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推进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三是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加强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治理,深入开展PM2.5和O3协同管控,并按要求开展区域联防联控协作。开展NOX和VOCs排放总量控制,实施产业结构升级、钢铁超低排改造、窑炉废气深度处理、工业VOCs治理等重点工程,推进NOX和VOCs排放总量持续减少。四是推进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统筹推进长江沿线治污治岸治渔,推进湘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落实长江“十年禁渔”。推进完成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完善流域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巩固提升区域整治成效。推动落实河(湖)长制,进一步建立完善省、市、县、乡、村五级河(湖)长体系。五是推进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扎实抓好省、市两级人大常委会土壤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指出问题的整改。推进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和严格管控,持续开展耕地周边涉镉企业排查整治。加强固体废物和尾矿库污染治理,推进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推进尾矿库综合整治工作。继续推进湘潭作为省级土壤综合防治先行区建设。六是加强生态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功能。推进流域湿地保护修复,开展湘江流域湿地保护和恢复。强化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深化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全面推行林长制,完善相关制度办法。深化矿业转型绿色发展,加快推进绿色矿山建设。七是坚决完成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和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整改。强力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全面完成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涉及湘潭3项整改任务。科学制定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方案,严格按照整改方案推进,按期保质完成整改销号工作。八是持续发起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聚焦抓好推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补齐生态环境质量短板、解决生态环境历史欠账等重点,纳入污染防治攻坚战夏季攻势任务清单,集中攻坚。
为保障整改工作顺利推进,《整改方案》明确了4个方面的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湘潭市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在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进行,由市整改办具体统筹、协调、调度、督促、推进。各县市区(园区)和市直机关有关单位应建立整改工作机制,制定具体整改方案。二是强化督促落实。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实行常态化的月调度和重要情况随时调度相结合,视情组织开展专项督查,采取抽查、暗访、第三方评估监督等措施加强督查实效。对整改推进不力、进度明显滞后、问题比较突出的,视情采取提醒、函告、通报、约谈或移交线索问题等措施,推动问题整改。三是严格责任追究。把追责问责作为推动督察整改工作的有力手段,持续加强督察整改全过程的执纪问责,对落实整改责任不力,特别是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生态环境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发现一起,追责问责一起,绝不手软。四是加强信息公开。充分利用报刊、电视、网络以及新媒体,及时公开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宣传报道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主动接受监督,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下一步,湘潭市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湖南重要讲话精神,以此次生态环保督察为契机,全面补齐生态环境领域短板弱项,不断放大绿色生态优势,奋力开创“美丽湘潭”建设新局面,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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