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中职学校“四项管理”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园区教育行政部门,各中职学校:
近年来,国家、省、市制定了一系列中等职业教育深化改革、强化管理、提质培优的文件和政策,相关实施细则和管理办法也相继出台,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认真落实相关政策和规定,制度机制不断健全,办学成效不断显现,尤其在阳光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招生宣传、实习实训、教育教学、安全防控“四项管理”工作与政策要求以及人民期盼还存在一定差距,个别学校违规组织招生考试、虚假招生宣传等违规办学行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全面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落实省部共建职教高地建设的安排部署,提升我市中职学校办学水平,现将加强中职学校“四项管理”的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推进阳光招生,加强招生管理
1.认真贯彻落实《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中等职业学校阳光招生工作的通知》,全面落实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六条禁令”,严格规范招生宣传、坚决杜绝虚假承诺,在依法治校的框架下全面规范招生入学行为。
2.严格执行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等职业学历教育学生学籍电子注册办法(试行)》等文件规定,认真做好中职学校学生学籍信息报备、采集、录入工作,确保学生录取报备信息、学籍信息和当年招生信息一致,确保学生学籍信息安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依法依规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加强动态管理,认真做好区域内所属中职学校的学生学籍电子注册管理工作。
(二)依规开班设课,强化教学管理
1.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职业院校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与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严格执行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学文件,全面落实国家、省级专业教学标准和教学大纲。按照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加强教学常规管理。各中职学校要健全校内督导督学机构,强化教学督导、教学视导制度建设,强化教学过程管理和督促检查,不断优化教学管理。
2.严格执行《湖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学管理规程》的要求,认真制定各专业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依据该方案开展教学活动、安排教学任务、实施专业人才培养、开展质量评价。各中职学校要按规定编排专业、班级,按规定开齐开足公共基础课和专业课,要统筹安排课时课表,要择优聘用优秀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要合理安排学生在校的专业学习任务和德育活动,确保立德树人、德技双修的育人目的落实到位。严把毕业生质量出口关,确保学生毕业时完成规定的学时学分和教学环节,结合专业实际组织毕业考试(考核),保证每一位毕业生都达到规定的要求,坚决杜绝“清考”行为。
3.各中职学校须在每学期开学后一周,将本校的人才培养方案、专业班级情况表、课程表、任课教师表等报送主管部门备案,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据此对中职学校的开班设课情况进行动态督查管理,督促各学校全面落实教学计划,坚决杜绝随意办学、无序办学行为发生。
(三)维护学生权益,规范实习管理
1.认真落实《湖南省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实施细则》,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科学组织、依法实施认知实习、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切实提高实习专业与培养目标的关联度,认真做好实习单位考察评估工作,认真制定实习方案,认真做好实习期间的教育教学工作,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要建立“双导师”指导制度,共同全程管理学生实习。坚决杜绝“通过中介机构或有偿代理组织”等6类违规行为,依法保障实习学生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合理取酬的权益。各中职学校和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学生实习过程中的各环节检查,采取年度备案、中期检查、后勤检查、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切实加强学生实习管理,确保实习质量。
2.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切实加强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的统筹指导工作,通过备案、监测、检查,认真担负起职业学校实习的监督管理责任,切实扭转实习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松的问题和现象。各学校开展学生实习活动之前必须按规定签订职业学校、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协议,完善学生实习风险管理机制,及时购买学生实习责任保险。严禁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收取实习押金、收取实习报酬提成等,不得扣押学生居民身份证,不得借定岗实习买卖人头、牟取利益。
(四)坚持警钟长鸣,狠抓安全管理
1.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各中职学校要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工作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不断研究学校安全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工作的前瞻性、预见性,狠抓落实,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2.严格执行《2020年湖南省学校安全工作指引》,定期开展中职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自查、督查活动,认真建立健全中职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工作机制,认真做好隐患排查、信息报送、应急管理、安全教育、应急演练等工作,切实狠抓溺水、校舍、消防、食品、用电、疫情防控、上下学交通、学生欺凌与暴力等安全教育。
3.切实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生命至上,将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摆在重要位置,高度重视学生心理状况逐渐凸显的问题,各中职学校要建立心理辅导老师队伍,将心理健康教育课纳入课表,定期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心理健康教育宣传与推广活动,及时排查学生心理问题和疾病,确保一般学生心理问题都可以在校园内得到解决。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全市中职学校“四项管理”,是贯彻落实国省市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计划、省部共建职教高地等决策部署的具体举措,也是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是提升和维护职业教育形象的必然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一定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层层抓好落实,扎实有序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
(二)明确职责、落实责任。校长是中职学校的第一责任人,对“四项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要进一步完善工作规范、严格工作程序,切实加强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严厉查处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行为,积极防范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是所属中职学校的直接管理者,要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管,及时纠正学校违规办学行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切实提高区域内中等职业教育质量,为全市中等职业教育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三)强化检查、动态监管。各县市区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运用专项检查、定期和不定期检查等形式,指导督促所辖中职学校认真做好“四项管理”自查自纠工作,对自查出来的问题及时梳理,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方案,立即开展整改,促进学校高质量发展。要严格依照《教育督导条例》等法律法规,要强化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坚持问题导向,重在发现问题、诊断问题、督促整改,确保职业教育健康发展。
(四)严肃纪律、从严处置。要严肃工作纪律,及时查处所属、所辖中职学校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对“四项管理”不到位,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问题,要直接挂牌督办或驻点督办,并督导问责;对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湘潭市教育局
2021年9月18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教育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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