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托车、电动车以其灵活便捷成为百姓出行重要交通工具,但不少驾乘人员交通安全意识淡薄,路上逆行、闯红灯、超速、随意变道等,交通违法行为屡禁不止,极易导致交通事故发生。为筑牢国庆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防线,莲乡交警开展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摩托车、电动车交通违法行为,驾乘摩托车、电动车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湘潭县交警严查骑乘摩托车、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违法行为。
“安全头盔”有多重要?据统计,“涉摩涉电”驾乘人员死亡事故中,约80%为颅脑损伤致死。而研究表明,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大大降低骑摩托车未佩戴安全头盔。
事故案例
2021年9月3日,湘潭县海棠天易交叉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摩托车驾驶人未戴安全头盔,在与小车发生碰撞后,其头部最先着地,后经县人民医院抢救无效,于9月15日死亡。(注:本事故仅作为一个案例,证明佩戴安全头盔的重要性,此处不作具体事故责任分析。)
摩托车、电动车禁止加装遮阳伞
拆除遮阳伞。
私自改装、加装非法装置是违法行为,会降低车辆的安全性能。遮阳伞,乍一看设计“很贴心”,能遮阳挡雨,但它的宽度、高度都超出车身,极易遮挡视线、与旁边车辆、行人发生刮擦、碰撞,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莲乡交警呼吁:希望已经加装遮阳伞的驾驶人尽快将其拆除,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文明出行。
摩托车、电动车加装遮阳伞事故警示案例
遮阳伞遮挡视线。
上图:2019年7月8日,廉江市安铺镇安顺路发生一起车祸,一女子骑着摩托车在路上行驶,由于车速、风力等原因,车上的遮阳伞拦腰折断,女子连人带车摔倒,折断的伞柄直插其喉咙,造成大量出血,该女子当场死亡。(本案例来自遂溪政法公众号)
逆行、违法载人
教育与处罚相结合,交警耐心向交通违法群众宣传交通安全法律知识。
莲乡交警提示:尽管天气炎热,出行还请佩戴安全头盔!请广大交通参与者遵守交通法规,拒绝酒驾、超速行驶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规范自己的出行习惯,为自己和他人的安全负责,用实际行动敬畏生命。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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