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发布了《关于命名第五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公告》(公告 2021年 第47号),韶山市名列其中,成为湘潭首个“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近年来,韶山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积极顺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态的热切期盼,牢固树立“红色是韶山最大的名片,绿色是韶山最大的资源”的发展理念,积极探索生态赋能发展、绿色反哺经济的新路径,全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今后将更加坚定不移的走“红绿融合”的发展高质量发展之路,让韶山的“绿水青山”变成真正的“金山银山”,让“红绿交融”成为韶山最动人的色彩。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左富
编辑:刘放明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