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以来,岳塘区深入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坚决依法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多次劝返岳塘籍滞留缅北涉诈人员尽快回国。经前期工作,已有大部分滞留缅北的岳塘籍涉诈人员回国。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党和政府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故意拖延或者拒不回国。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法律规定,现对所有仍非法滞留缅北的岳塘籍人员予以公开警示,勒令在2021年10月22日之前进入境外隔离区隔离,于10月30日之前返回境内,并在入境前7天向户籍所在乡镇街道报备,否则将依法采取以下惩戒措施:
1.对其所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由公安机关依法从重查处;
2.一律列入失信人员名单,限制本人信用卡消费、贷款审批等;
3.暂停本人名下所有的手机卡、银行卡等业务,暂停五年内本人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和支付账户所有业务,并不得开立新账户,对本人所使用的第三方支付如微信、支付宝等将由政府部门出具建议函建议运营商封号;
4.一律冻结其户口,停办所有户籍和出入境业务。对长期失联或在规定时间内拒不回国的,依法注销户籍;
5.一律取消其所有政策性补贴(助)和社会福利性待遇的发放;
6.对本人及直系三代家庭成员,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录公务员等政治审查时,原则上不予通过;
7、一律暂停审批宅基地,对本人用赃款修建的房屋依法查封或拆除。
自本通告发布后至2021年10月22日之前进入境外隔离区隔离并于10月30日之前主动回国者,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岳塘区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0月14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公安局岳塘分局
编辑:杨莉莎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