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2021年9月,我市共监测8个县(市、区)和园区参与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情况统计,其中雨湖区、岳塘区、韶山市、湘潭县等8个县(市、区)和园区上报的数据均满足国家排名技术规范要求,达到国家有关统计要求。
按照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 8个参与统计的县(市、区)环境空气从好到差排名依次为:韶山市、湘乡市、岳塘区、经开区、湘潭县、高新区、雨湖区、岳塘经开区(见附表1)。
二、地表水水质状况
1、地表水水质状况
根据《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四五”湖南省空气、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网设置方案的通知》(湘环办【2021】25号)和国家考核要求,纳入县(市、区)考核统计的断面14个,其中主要江河、湖库的县域交界断面4个(跨市界1个,县界3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2个,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分类评价情况如下:
(1)县域交界断面水质状况
2021年9月,全市4个主要江河交界断面中,Ⅱ类水质断面3个,Ⅲ类水质断面1个,与上年同期相比,2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1个断面水质上升,1个断面水质下降。
断面水质稳定的为:考核岳塘区和雨湖区的昭山、考核韶山市的立山村;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
(2)“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情况
2021年9月,我市2个“水十条”国家考核断面中,考核雨湖区、岳塘区的昭山断面达到2021年水质目标;考核湘潭县、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断面受化学需氧量的影响,未达到2021年水质目标。
(3)江河水质变化幅度较大的断面情况
2021年9月,纳入县(市、区)考核的14个省控以上断面与上年同期相比,8个断面水质保持稳定,3个断面水质上升,2个断面水质下降(跃进水库因上年同期未开展监测,故不作比较)。
断面水质上升的为:考核湘乡市的文家滩、考核韶山市的韶山灌渠、考核湘潭县的涓水入湘江口;断面水质下降的为:考核湘潭县和雨湖区的涟水入河口、考核韶山市的青年水库;其它断面水质均保持稳定。
2、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2021年9月,全市共对6个参与考核的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开展了监测,各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按照水质类别进行统计,6个水源地断面均为Ⅱ类。监测断面、评价结果等相关信息见附表2。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编辑:黄滔-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