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湘潭市城管委2021年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通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编辑:黄滔-湘潭站 2021-10-22 08:50:09
时刻新闻
—分享—

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第三季度城市管理工作考核通报

根据《湘潭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潭城管委〔2020〕15号)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潭城管委〔2021〕5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市城管委考核办通过日常检查、专项工作、信息处置、明检、交办督办等形式对城市区(园区)、市直主要责任单位和大型企业大专院校的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了检查考核,城市市容改观明显。现将2021年第三季度检查考核排名情况通报如下:

一、城市区(园区)

第一名雨湖区

第二名岳塘区

第三名湘潭经开区

第四名 湘潭高新区

二、主要责任单位

(一)市直单位

第一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第二名市公安局

第三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四名市广播电视台

第五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市交通运输局

第六名 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湘潭日报社

第七名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第八名 市生态环境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第九名 市商务局

市民政局

市教育局

(二)其它单位

第一名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二名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名国网湘潭供电公司

第四名中国移动湘潭分公司

第五名产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六名湘潭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第七名中国电信湘潭分公司

第八名中国联通湘潭分公司

根据《湘潭市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调整城市管理考核奖惩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

雨湖区获城市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第一名,奖励15万元,岳塘区获城市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第二名,奖励10万元,湘潭经开区获城市区(园区)城市管理工作第三名,奖励5万元,湘潭高新区排名末位,罚款5万元。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广播电视台获主要责任单位(市直部门)城市管理工作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第四名,分别奖励6万元、5万元、4万元、3万元,不设末位处罚。

湘潭交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湖南湘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国网湘潭供电公司获主要责任单位(其它单位)城市管理工作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分别奖励3万元、2万元、1万元。

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2021年10月15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编辑:黄滔-湘潭站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本文链接:https://xt.rednet.cn/content/2021/10/22/10317087.html

阅读下一篇

返回红网首页 返回湘潭站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