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记者 杨朝文 张必闻 长沙报道
利好政策,靴子落地!
自明年起,湖南省新建商品房将全面施行“交房即交证”。
湖南召开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着力解决商品房“办证难”问题。
12月14日,湖南召开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明确市州本级从明年7月1日起,县市区自明年12月31日起,所有城镇规划范围内新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必须实施“交房即交证”,并且逐步形成常态化工作机制。
《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印发实施。
群众购买商品房,收到房子的同时就拿到产权证——这本应该是经济活动中的一种常识。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往往由于各种原因,群众住进新房之后数年时间,产权证还没拿到手。
没有产权证,买房如租房。如此一来,不仅“刚需”购房者心中长期缺乏安全感,还在落户、子女入学、银行贷款等方面给群众心里添不少堵。“交房即交证”改革的全面铺开,无疑让他们吃下一颗大大的“定心丸”。
找准症结疏难点 改革方案这样精准“治病”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梁建东介绍,“以前,之所以部分楼盘交房之后,房产证迟迟无法办下来,主要原因就是开发商在销售房屋时手续证件不齐,不按规划和设计图纸施工,导致超容积率或质量不合格等一系列问题。”
其实,问题的关键就出在办事流程上,所以湖南在此次改革中,重点聚焦于流程再造,把楼盘竣工验收以后、办证手续之前的环节前置,把有关指标的核算、规划的核实、费用的补缴、手续的验证,都在房屋竣工验收之前完成,确保成功验收之后,第一时间可以办证。
因此,在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湖南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实施方案》中,就首先明确了五项改革任务:调整优化办事窗口、整合再造业务流程、加强平台协同与共享、强化监管和约束、加强改革统筹配套。
可以看出,此次改革的重点,就是进行“流程再造”。
预售环节,由住建部门审查开发企业是否取得“五证”,并且全面实行预售合同网签备案,将交房条件、“交房即交证”等内容写入预售合同,明确合同中的权利与义务。
竣工验收阶段,实行限时联合验收。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按照“多测合一”,一次测量、成果共享;由税务、财政部门牵头,完成土地价款等税费的核算和清缴,登记环节不再进行核验;由住建部门牵头,对约定结算节点内完成的质量合格工程,即时开展工程价款计算、调整、确认及支付。
交房交证过程,由自然资源部门牵头,取消所有不符合登记条例的前置条件,能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材料,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并且实行交房与转移登记联动,既可在交房现场发证,也可由房地产企业统一代领,送证上门。此外,还可以先发电子证照,再邮寄纸质证书。
优化流程,平台协同与共享,一件事一次办,湖南不断加强不动产登记改革。
部门联动,优化流程,强化监管,打破信息壁垒,建立交房与交证的联动机制,确保完成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即具备办理首次登记条件,在竣工验收备案后20个工作日内,实现“收房拿证”。
这就是此次改革的主要目标!
“开车”过程中实现“变道”全省多地已有成功探索先例
2020年6月,经湖南省政府同意,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四市和其他市州有条件的县市区,已经部署开展了“交房即交证”的改革试点。
郴州市开创全国“首转登”同步化先河,开发企业申请首次登记时,组织购房业主一并提出转移登记申请,受理审核时从系统共享获取商品房预售合同、契税发票等材料,为购房业主直接办理转移登记,并提供免费寄证服务。11374户实现新建商品房购房业主办证“零跑腿”。
长沙市长沙县将“交房即交证”的要求,作为限制性提示信息纳入土地挂牌出让条件、出让合同条款,并推行商品房网签系统自动备案,实行“不见面”“无纸化”智能面签模式,推出不动产登记电子证明,打造了“交房即交证”的极简办理模式。
长沙市佳俊万家府项目“交房即交证”发证现场。
湘潭市湘乡市根据问题楼盘,实施“一类一策”,开发企业欠缴税费不能办证的,采用购房群众办证与追究开发企业相关责任相分离,实行“挂账”办证;开发企业已注销资质无法履行办证主体责任的,由集中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领导小组指定或由项目所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依法代行企业职责开展办证工作;建成项目未按规定申报相关手续的,职能部门按建筑物现状组织开展房屋验收、竣工备案等工作,提供办理不动产权证条件。
10月29日,在湘潭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启动仪式上,20位业主一手持新房钥匙,一手捧不动产权证书。
与此同时,株洲、邵阳等地还推行预售商品房合同备案与预告登记整合办理模式;张家界推行容缺承诺办理模式……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14个市州本级和106个县市区、348个项目16万余户均实现了“交房即交证”。
群众领到产权证之后,为湖南省“化解办”、长沙市“化解办”送上锦旗。
去存量防增量“老房子”办证也见曙光
"既要交住权,也交产权,建设法治社会,我们就应保护好群众的合法财产,不让群众利益受到侵犯。"在全省推进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工作部署会议上,副省长陈文浩一语中的。
记者注意到,此次“交房即交证”改革,不仅针对新建商品房“交房交不了证”问题,更立足抓好存量化解攻坚和防止增量长效机制建设,在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上进行了部署。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省自然资源总督察陈仲伯指出,改革的同时,要组织开展“回头看”,仔细倒查倒排房地产办证难存量问题,做到“应纳尽纳”,对新发现的存量问题,继续按照现行工作模式和政策,及时妥善处理。
在具体行动上,湖南省早已印发指导意见,强调“对群众无过错、因开发商欠缴税费等导致无法办证的,一律实行先证后缴、先证后诉、先证后责”。同时,也规定了“在确保工程质量和消防安全前提下,对用地、规划手续不完善或竣工验收未通过导致无法办证的,一律按当时政策、以简易程序完善相关手续”等原则。
去存量,防增量,“交房即交证”改革在“办证难”历史遗留问题上作了出大量部署。
湖南省多部门联合行动,自然资源、住建、税务、法院等部门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联合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公安、住建、信访、税务、金融、征信等单位建立限制清单和打击清单,联合开展2轮调研督导,强力推进问题化解。
截至今年11月底,全省已经摸排问题楼盘2562个,化解2371个,化解率92.54%,累计为72.49万户购房群众解决办证难题,追缴税费17.2亿元。
所谓安居乐业,先有“安居”,才有“乐业”。古人遣词造句,早已将深刻的哲理蕴含其中。住房问题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推进“交房即交证”改革,化解房地产办证信访突出问题,就是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理念的具体实践。这项改革的实施,不仅能有效维护好人民群众的住权和产权等合法权益,还能促使开发企业更加重视运作流程和服务质量,促使政府部门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不断打造良好的市场营商环境,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不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现代化。
来源:红网
作者:杨朝文 张必闻
编辑:张立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