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函
各市场经营主体及相关单位:
针对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进一步维持良好市场秩序,防止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发生,保持生活必需品市场价格和防疫物资价格总体平稳,请各相关经营者与全社会一道众志成城、抗击疫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等价格法律法规,切实履行社会责任,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和公众利益,现再次就规范疫情期间价格行为提醒告诫如下:
一、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
二、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蔬菜、肉禽、鸡蛋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扰乱市场价格秩序;
四、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自身作用,积极引导经营者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不得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市场巡查检查力度,对经提醒告诫仍然不整改的价格违法行为,将依据法律法规从重从快处罚,情节严重的将通过新闻媒体公开曝光。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经营者的价格行为予以监督。若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或12345市民热线电话进行投诉举报。
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8日
来源:湘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