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扎实做好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坚决守住疫情不出现规模性反弹的底线,根据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律师阅卷服务等检察服务工作事项指引如下:
一、来访人员需进入市检察院办公区域(含12309检察服务中心)的,请全程佩戴口罩、保持一米线间距,主动登记湖南场所码、出示健康码和防疫行程卡,配合接受体温检测和身份信息核验。如有体温异常(超过37.3℃),健康码、行程卡为红码或黄码等情况的,请在第一时间离开。
根据湘潭市疫情防控要求,有本土疫情报告地区来(返)潭人员,需提供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建议尽量选择线上方式办理业务
(一)需要提供法律咨询、控告申诉等检察业务的:
1.邮寄信件
请将证据材料、法律文书等邮寄至: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26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
2.来电咨询
请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者0731-58512000。
3.登录网络
(1)登录网页版12309中国检察(www.12309.gov.cn)。
(2)通过手机登录“检察12309”APP。
(3)关注“12309中国检察网”微信公众号。按照相关操作指引填写相应信息,反映诉求。
(二)律师、当事人等需办理查询案件程序性信息、预约阅卷等事项的:
可以通过12309服务热线、案件管理中心办公电话0731-58514641、12309中国检察网等方式办理;如需提交有关材料,请邮寄至:湘潭市岳塘区长潭路26号,湘潭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中心。
(三)如需申请阅卷等业务的:
律师可通过绑定案件后,在“12309中国检察网”网页申请线上阅卷,本院将及时办理并推送案件电子卷宗。若因相关规定未能提供线上阅卷服务的,本院将根据工作规定,视情通过当地检察机关提供异地阅卷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我们将全力做好各项检察工作,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工作的影响。由此造成的不便请您谅解。
特此公告。
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2022年3月31日
来源:湘潭市人民检察院
编辑:谢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