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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对外公开湖南省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整改情况

来源:湘潭市政府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2022-04-06 15:2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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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月24日,湖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向湘潭市反馈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意见。湘潭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始终保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定力和韧劲,对标对表狠抓整改落实,较好完成阶段性整改任务,全市环境质量稳中向好。目前,督察组反馈的20个问题中,已完成整改销号有17个、达到序时进度并需持续推进的有3个;交办的373件信访件中,90%以上已办结。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牢抓实督察反馈意见整改的政治责任

(一)压实整改责任。市委、市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省委、省人民政府决策部署和督察组反馈意见,切实把督察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扛在肩上、抓在手中、落到实处,将抓好督察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牢不牢、“两个维护”实不实的“试金石”,作为检验各级干部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的重要标尺,切实把督察整改转化为解决问题的有效对策和改进工作的强大动力。市突出环境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提格为“市委书记任组长,市人民政府市长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对督察整改的统一领导和统筹协调。

(二)高位推动整改。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印发《湘潭市贯彻落实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2021年,市委常委会会议、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先后31次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及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就生态环境保护及督察整改工作,主持召开16次会议专题研究部署,12次现场调研督导,182次作出批示,其他市领导共召开30次会议,先后28次进行现场调研督导。

(三)注重整改实效。湘潭市按照“一个问题、一个整改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原则,对督察反馈问题逐一明确责任单位、督导单位、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时限,特别是黑臭水体整治、双马生活垃圾填埋场、涓水一桥生活污水直排等重点问题,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多次专题研究,分管市领导定期调度、现场办公,问题整改取得明显成效。

(四)形成整改合力。印发《湘潭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清单》,进一步厘清各级各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能边界,健全完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体系和问责制度。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作用,针对生态环保领域发现问题精准高效追责问责,倒逼整改责任落实,对督察组移交的3个问题清单,共对27名相关人员进行问责。

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一)坚决打好蓝天保卫战。进一步强化工业源污染防治,湘钢4.3米焦炉环保提质改造项目7、8号焦炉均已调试运行,新二烧360平米烧结机实现超低排改造;全面完成12个重点工业窑炉的治理设施改造升级,对5家10吨以上燃气锅炉开展低氮燃烧改造。

(二)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全面推进湘江保护和治理,完成10大项任务,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圆满收官;完成8个乡镇千人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湘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溯源流域面积达156.91km2;深入开展湘江流域铊污染整治专项行动。

(三)持续打好净土保卫战。突出抓好涉镉污染源排查整治,完成5家氧化锌企业整改销号;全面推进危险废物大排查大整治,尾矿库生态环境整治工作基本完成;完成30个村的农村环境整治任务。

(四)全力改善生态环境质量。2021年,湘潭市生态环境质量各项考核指标总体达标。一是大气环境指标总体稳定,湘潭市空气质量累计优良率84.4%,PM2.5浓度43ug/m3。二是水环境指标全部达标,参与国省考核的14个断面全部达到考核要求,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三是土壤环境指标持续稳定,4个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全部完成,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91%以上。

三、不断固本强基,全面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一)全力抓好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一是狠抓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2020年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湘潭的3个问题全面完成整改,湘潭港口码头环境污染问题整改成为全省首个完成整改验收销号的典型案例。二是扎实推进污染治理“4+1”工程。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正式投产运行,全市8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污水有效依托城镇生活污水厂协同处理达标排放,规模畜禽粪污处理设施设备配套率和粪污资源化利用率分别达到100%和93%,全面完成船舶生活污水处理、贮存设施安装或改造,湘潭县新隆铅锌矿尾矿库通过实施系列整治安全隐患已基本消除。三是坚持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十年禁渔”,在全省率先完成智慧渔政平台建设。

(二)全面完成“四严四基”三年行动计划。对标对表完成“严督察、严执法、严审批、严监控、基本格局、基础工作、基础数据、基本能力”各项任务,完善市、县两级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机构设置与运行机制,取得“领导模式、协调体系、全民参与、制度闭环、凝聚合力”五项机制突破。

(三)稳步推动绿色低碳发展。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编制完成“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和温室气体排放清单,2个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已完成碳排放配额分配和清缴。亚行低碳试点城市工作继续推进,湘潭市中医医院绿色低碳建筑项目已开工建设。

(四)防范化解生态环境风险。全力办理群众信访举报件,全年共办结或转办3197件,信访处理率100%,维护了群众合法环境权益。严厉打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全年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12件,处罚金额1006万元,其中查封扣押2起,行政移送6起,刑事移送3起。

虽然湘潭市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黑臭水体治理、矿山生态环境修复、生活垃圾处置、工业企业污染防治等方面仍存在一定差距。下一步,湘潭市将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三高四新”战略,以更高标准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不断打牢全方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绿色底色。

附件(如手机端无法下载,可使用PC端下载):关于湖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及城乡环境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doc


来源:湘潭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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