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工会组织帮助职工解决了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情,新的一年干活更有劲了。”近日,在步步高集团工会职代会上,与会职工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这是湘潭市职工幸福指数测评工作的一次生动实践。
为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关心助力职工成长,促进企事业单位科学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市总工会与市人社局联合制定了企事业单位职工幸福指数测评制度。该项工作为全省首创职工幸福指数测评办法,将依托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代表)大会,以《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的职工基本权利的职工满意度评价为主要内容。包含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满意度、获得劳动报酬的满意度、获得休息休假的满意度、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满意度、接受职业培训的满意度、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的满意度以及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等职工诉求表达的满意度7个方面。该测评办法的出台,将为企业行政管理和工会组织维护职工权益,提供基本依据和方向。
职工幸福指数是职工对企业在劳动关系领域满意度的客观评价,是企业改进工作的基本依据。可以作为企业和企业家、企业经营者在评优评先,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审查评价的重要参考依据。其中总体评分和各项评分可以作为总体工作和分项工作的评价,根据需要进行运用。单位工会组织应依据幸福指数测评情况,进一步深入职工调查研究,与企业共同协商,共同推动各项工作改进。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开展职工幸福指数测评能真实反映职工对企业在劳动关系领域的满意度,激发广大职工主人翁意识,调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实现企事业单位和职工的共同发展、共同提高、共同进步。各级工会组织要始终高举工会服务职工群众,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这面旗帜,用工会干部的“实干指数”提升广大职工群众的“幸福指数”,替职工解难、帮职工顺气、为职工维权,让工会发展的实绩更有“温度”,普惠的答卷更有“厚度”。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总工会
编辑:杨莉莎
本文为湘潭站原创文章,转载请附上原文出处链接和本声明。
时刻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