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关于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和全市“利剑”行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范化建设,着力解决饮用水水源地存在的突出环境问题,保障饮用水水源水质安全,湘潭市加强统筹协调,积极构建以政府统领、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水源地整治工作格局,全力推进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截至8月中旬,我市已提前1个半月全面完成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整治及销号工作。
强化责任落实
为保证饮用水源保护区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全面压实整治责任,市生态环境局积极部署,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并印发了《2022年湘潭市农村千人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严格执行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把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问题清单全部细化实化具体化,确保责任到岗到人,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不打折扣、不搞变通。
全面排查问题
按照工作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对纳入本次整治范围的42个农村千人以上水源地开展全面排查。针对排查出的生态环境问题,根据“轻重缓急”的原则,按照“一个水源地,一套整治方案”的要求,制定了整治方案,做到每个环境问题均有明确的整治内容、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治完成时限,并由市专家组负责对方案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具体整治措施符合国家整治标准。
整治成效明显
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健全机制,坚持举一反三,治标和治本一起抓,坚持以督促改,把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立起来、坚持下去,力促饮用水源地保障问题整改从“交办治理”向“制度治理”转变,提升“以督促改”的工作实效。
相关县市区攻坚克难,主动作为,对重点问题、难点问题、滞后问题专题研究部署,采取有力举措,集中力量攻坚,明确具体责任人,锁定时间节点,按时保质完成整改。对已完成整改的所有问题再梳理、再排查、再回头,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存在。
截止目前,全市已提前完成42个饮用水水源地51个生态环境问题的整治任务。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继续以专项整治为契机,健全水源地日常监管制度,强化部门合作,进一步巩固和深化整改成果。(通讯员 宋俊英)
来源:湘潭市生态环境局
作者:宋俊英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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