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湘潭县始终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举措,推动河长制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全县河湖面貌日新月异,水生态水环境持续改善,群众满意度不断攀升。
河长常态巡河 共护碧水清流
湘潭县位于湘江下游西岸,境内有主要河流、干渠48条,中型水库5座,小一、小二型水库127座,骨干山塘4.4万余口,河库岸线总长906公里。
湘潭县委书记、总河长黄劲松,县委副书记、县长、总河长王利高度重视河长制工作,发挥“头雁效应”,带头认河巡河、知河治河。其他各级河长也积极履行职责,强化责任担当,突出解决河湖管理顽疾,用心守护碧水清流。
目前,湘潭县推动并实现“河长+河长助手+民间河长+河道警长+检察长”“5+”管护体系,共有县级河长15名、乡级河长162名、村级河长321名、河道警长19名、检察长6名。2022年以来,各级河长巡河12000余次,巡河率100%,县河长办下发巡河交办函48个,并严格按照“一单四制”要求完成整改。
聚焦工作重点 重拳整治乱象
湘潭县紧紧围绕省总河长令和年度河长制重点任务,积极推进基层“一办两员”“河长制纳入村规民约”、防汛抗旱、饮用水水源地划分整治、黑臭水体整治、“一河一策”、河湖划界等一系列河长制工作,依法亮剑治“乱堆”“乱采”“乱排”“乱建”等,全县河湖面貌明显改善、河湖水质稳定提升。
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湘潭县涓水一桥旁,大量生活污水直排涓水,并在下游几百米处汇入湘江。对此,湘潭县迅速落实,精准发力,全面整治,采取多项措施,如期完成整改目标,往日地表污水横流的场景已不复存在,进一步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
省“洞庭清波”交办涓水湘潭县河口镇白米村西侧、涓水东侧,临近河道有砌石堆放,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属历史遗留问题。县河长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将妨碍行洪的堆放砌石进行强制清除,并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整改销号。
为全面整治湘江茶恩白石段河道采砂乱象,县河长办开展联合执法,全面清理地摊子砂场,彻底切割河道内的非法采砂船、吸砂船舶,对非法占用的河滩地进行还田复垦,建立长效机制,实行24小时不定时的巡查值守。
经县级河长巡河发现,中路铺镇印子山水库存在水库大坝区域内违规建房,县河委会组织多部门人员重拳出击,对违建房屋依法进行全面拆除,并恢复水库大坝原貌,在水库乱建问题上取得强有力的震慑作用。
湘潭县整合项目资金、融合旅游业发展,先后打造紫荆河、花石河、朝阳渠、南泉河等省、市级“美丽河湖”8条,县级样板河50余条,一批“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河湖逐步呈现。五年多来,共计整合资金投入河长制工作近20亿元。
整合多方力量 加强共治共建
该县加强宣传培训,广泛动员党员干部和群众全面参与护河治水,变过去少数人管河、护河、巡河、治河为大多数人管河、护河、巡河、治河,奏响守护一江碧水“大合唱”。
过去湘潭县排头乡胜天河合荣村河段,部分村民环抱意识低下,乱丢农药瓶、化肥袋等有害垃圾,对胜天河的水质造成严重污染。通过“民间河长”“监督员”的身体力行、潜移默化,该村的全民爱河氛围日渐浓厚。“今后,我们还将不断扩大民间河长数量,进一步增加民间河长影响力,形成全民爱水、护水、治水的良好格局。”湘潭县水利局党委书记、局长陈志锋说道。
为营造“全民治水”氛围,该县河长办利用多项活动契机,加大对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讲,组织志愿者开展实践活动。同时,县河长办还灵活运用各种媒介做好日常宣传报道,开展河长制“六进”活动,将河长制工作纳入党校培训课程,年度组织集中培训不少于3次,以进一步增强党员和群众对河湖保护的责任意识和参与意识。
未来,湘潭县将始终秉承“生态兴则文明兴”的发展理念,将水生态环境改善作为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幸福感的重要抓手,朝着充满山清水韵的美丽莲乡奋勇前行,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铺就靓丽底色。(李思源)
来源:人民网
作者:李思源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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