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环保志愿者协助巡林。
红网时刻新闻7月9日湘潭讯(记者 刘放明 通讯员 刘青 毛晶晶)近日,湘潭市出台《关于设立湘潭市林长“巡林日”的指导意见》,创新推出每月10日为市、县、乡三级“巡林日”,以全年“分月主题巡林”模式,实现巡林标准化、问题处置闭环化,压实各级林长管护责任,让山林隐患早发现、群众诉求快办结,推动林长制真正变为“林长治”。
2026年5月起,由湖南省林业局等单位共同起草的《林长制工作规范》在全省落地实施。对照涉林问题“清单管理、闭环整改、结果公示”要求,湘潭设立林长“巡林日”,搭建完整问题处置链条,实现巡林有登记、登记有交办、交办有办理、办理有结果、办结能销号,并要求市级林长巡林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林长每季度不少于1次,乡级林长每月不少于1次。
据了解,林长“巡林日”的完整工作流程分为计划收集、巡林督导、办理督办、反馈公布四大环节,目的是压紧压实各级林长主体责任,推动巡林工作规范化、常态化,建立问题发现、交办、整改、销号全链条闭环机制等。
针对在巡林中发现的问题,林长实行分级办理、分类交办:乡镇职权内事项由乡级林长交办处置,超出乡镇权限的上报上级林长统筹交办,交办问题原则上要求3个月内办结。
与此同时,湘潭还在全市山林、公园、湿地统一设置林长公示牌,公示各级林长信息、监督举报电话,群众发现乱砍滥伐、火情隐患、野生动物受困等问题,既可通过公示渠道直接反映,也可在每月巡林日现场向林长当面反馈,实现线上线下双向畅通诉求渠道,与省级林长制规范形成上下联动、互为补充的群众监督网络。
来源:红网
作者:刘放明 刘青 毛晶晶
编辑:李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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