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以下简称《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正式施行。该法第十六条明确规定:“各级各类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要求贯穿教育全过程,融入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相结合的教育体系。”这一规定以法律刚性明确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四维融合”实施路径,思政课应以此为根本遵循,从课堂教学、社会实践、主题教育和网络教育四个维度系统发力,推动法治精神与育人实践深度融合。
一、深耕课堂教学,筑牢理论根基
课堂教学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主渠道,是价值引领的“主阵地”。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融入思政课教学,首要任务在于构建系统完备、有机衔接的课程体系,以理论阐释的深度筑牢青年学生认知认同的根基。
其一,构建“核心课程引领、多门课程协同”的教学体系。充分发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课的核心引领作用,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重要教学专题系统讲授。用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概论》统编教材,围绕“五个共同”的中华民族历史观——各族人民共同开拓辽阔疆域、共同缔造统一多民族国家、共同书写辉煌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设计教学内容,推动党的民族理论最新成果系统进课堂。同时,推动“思想道德与法治”“中国近现代史纲要”等思政必修课程协同发力,形成“概论课讲理论深度、纲要课讲历史厚度、法治课讲法理力度”的教学合力。
其二,推动法律条文向教学内容的有效转化。法律文本的语言逻辑与课堂教学的话语体系存在差异,实现从“法言法语”到“青言青语”的转化是关键环节。教师应深入研究该法各章节的制度逻辑和价值内涵,将“构筑共有精神家园”“促进交往交流交融”“推动共同繁荣发展”等核心内容转化为具体的教学单元,将法律序言中“五个共同”的历史叙事转化为生动的教学素材,实现理论阐释与法理阐释的有机统一。
其三,创新教学方法增强课堂吸引力。在教学方法上,应实现从“单向灌输”向“双向互动”转变。运用案例教学法,选取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发展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剖析;运用问题导向教学法,围绕学生在民族认知方面的困惑设计研讨议题;运用情境教学法,创设体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教学场景,通过多元互动实现认知与情感的有机统一。尤其是师范类高校应注重培养未来教师将共同体意识融入各学科教学的能力,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长效推进储备师资力量。
二、拓展社会实践,在行走中增进意识认同
社会实践是实现从认知到情感转化的关键环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要求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要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这为“行走的思政课”提供了规范依据。各高校应将课堂搬到祖国大地,让青年学生在亲身参与中体悟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
其一,设计“理论主课堂+实践大课堂”联动机制。构建“课前有准备、课中有主题、课后有总结”的实践教学链条。课前组织学生围绕实践主题开展文献研读和问题梳理,带着问题走入实践现场;实践过程中围绕“共同体形成的历史逻辑”“民族团结的现实意义”等主题开展实地调研和现场教学;实践结束后引导学生将感性体验上升为理性认知,实现“行—感—思—悟”的认知递进。通过建立常态化实践教学制度,确保实践育人有目标、有计划、有成效。
其二,建立“实践—反思—转化”闭环机制。实践体验不能止于“走马观花”,必须经过反思环节才能转化为深层认同。应建立“实践日志—小组研讨—成果展示”的反思链条,组织学生在实践后撰写心得、开展交流、分享感悟,将亲身体验升华为价值认同。情感共情是关键变量——认知层面的“知道了”并不等于情感层面的“认同了”,只有让学生在真实场景中产生共情体验,才能实现从被动接受到主动内化的转变。
其三,推动社会实践与法治教育深度融合。依托社会实践平台,组织学生深入民族地区开展《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普法宣传,将法律条文转化为各族群众听得懂、用得上的实用知识。组织法学专业学生开展民族事务治理调研,通过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志愿服务,在实践中深化对法律精神的理解,实现专业教育、法治教育与共同体意识教育的有机融合。
三、丰富主题教育,在文化浸润中凝聚共识
主题教育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载体。《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国家增进各民族文化互鉴融通,鼓励各民族互相欣赏优秀传统文化、互相学习语言文字”。各高校应将主题教育融入校园文化建设,打造富有中华文化底蕴的育人场域。
其一,依托场馆资源打造沉浸式教育阵地。高校应充分利用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纪念馆等场馆资源,策划体现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专题展览和教育活动,以实物展陈、图文解说、多媒体互动等形式,生动呈现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图景。同时,积极对接校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实践基地,建立常态化共建共享机制,定期组织学生开展现场教学,将场馆资源转化为鲜活的育人素材。
其二,以传统节日和纪念日为载体开展特色活动。中华民族传统节日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的重要时间节点和文化资源。应依托春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以及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周(每年9月第四周)等时间节点,组织各族学生共同参与传统习俗体验、经典诵读、民俗展示等活动,让青年学生在共庆共乐中感受中华文化的深厚底蕴和强大凝聚力。将主题教育融入各族学生日常学习生活,在耳濡目染、润物无声中实现共同体意识的内在养成。
其三,搭建各民族文化交流互鉴平台。依托校园文化活动,打造“民族文化节”“非遗进校园”“传统技艺工作坊”等品牌项目,为各族学生提供展示优秀传统文化的舞台和相互了解交流的空间。在活动中注重突出中华文化的整体性和共同性,引导各族学生在欣赏彼此文化的过程中增进对中华文化的整体认同。将校园主题活动与校外社区文化服务相结合,组织学生走进周边社区开展文化交流活动,发挥高校在构筑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中的辐射带动作用。
四、创新网络教育,在数字赋能中拓展空间
网络教育是适应时代发展的重要育人维度。《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国家支持利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手段开展交流活动,鼓励和引导网络产品、服务的提供者制作、传播体现中华民族大团结的作品和信息,营造有利于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和谐网络环境。”高校应主动占领网络育人阵地,让互联网成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最大增量。
其一,建设“线上+线下”融合育人平台。开发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专题网站和移动学习平台,整合课程资源、实践案例、影视资料等优质内容,提供在线学习、互动交流、成果展示等一站式服务。依托平台构建跨校际、跨区域的教学共同体,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建共享,实现小学“文化感知”、中学“价值认同”、大学“理论深化”的分层衔接。通过平台数据分析学生的学习行为和认知特征,为精准化教学提供数据支撑。
其二,运用数字技术赋能范式创新。运用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技术复原历史上的民族交往场景和重大历史事件,让学生身临其境地感受各民族共同书写辉煌历史、共同创造灿烂文化的壮阔图景。开发互动式教学课件和在线课程,将抽象的理论概念转化为具象的视觉呈现。借助人工智能技术实现个性化学习路径推荐和智能答疑辅导,提升教学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结合大数据分析,及时把握学生在共同体意识方面的认知状况和思想动态,为课程优化提供决策依据。
其三,凝聚网络空间正能量。数智时代,青年学生不仅是信息的接收者,更是内容的生产者和传播者。应引导学生在网络空间讲好中华民族共同体故事,以短视频、图文、音乐等青年喜闻乐见的形式,生动阐释《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内涵和时代价值。通过举办网络文化节、微视频大赛等活动,激发学生的创作热情和参与意识,使青年学生从被动的教育对象成长为主动的价值传播者,在网络空间凝聚起“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强大正能量。
“法者,治之端也;君子者,法之原也”。《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教育纳入法治轨道,思政课教师应深悟法律精神,推动课堂教学有深度、社会实践有温度、主题教育有厚度、网络教育有广度,引导各族青年学生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坚定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高度认同,在以中华民族大团结促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中书写青春华章。
(作者杨柳君 裴雪杰分别为湖南工程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新疆喀什市第十八中学教师。本文系湖南省教育科学规划年度课题《大中小学法治教育一体化建设的理论逻辑与实践机制研究》(项目编号:XJK24CGD022)阶段性成果。)
来源:红网
作者:杨柳君 裴雪杰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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