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决策部署,深化住房公积金制度改革,湘潭市《关于优化调整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的通知》于今年5月1日正式施行。政策实施近一个月来,各项惠民举措运行平稳,业务办理有序推进,政策效应初步显现。
此次政策调整聚在资金低位运行模式下,新增了物业管理费提取、契税及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提取等场景,进一步拓展了住房公积金的使用范围。截至5月20日,全市共办理物业管理费提取业务50余笔,提取金额合计11.96万元,有效减轻了缴存人家庭住房消费负担。
在信贷支持方面,新政策将住房公积金贷款可贷额度计算倍数提高至20倍,并设置最低40万元的保底额度;放宽灵活就业人员贷款缴存条件,将连续缴存时长要求缩短至6个月。同时,支持父母、子女在省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互助提取和贷款。
截至5月20日,全市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量较上月同期增长40.76%,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对释放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产生了积极推动作用。
为保障新政策顺利落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同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业务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组织窗口人员开展政策培训,加强线上线下协同服务,切实提升群众办事便捷度和满意度。
下一步,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将持续跟进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运行监测和效果评估,不断优化服务举措,切实把政策红利转化为群众安居宜居的实际成效,助力全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来源:红网
作者:刘明辉
编辑:李乐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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