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湘潭11月15日讯(记者 凌雨晴 通讯员 彭圆)11月15日上午,“优化营商环境 助力推进湘潭县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新闻发布会举行,全面介绍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情况。会上,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记者:实现高质量发展,就要通过深化“放管服”改革,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请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如何落实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助力湘潭县绿色高质量发展?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晋:近年来,县生态环境分局积极服务“六稳”“六保”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深化放管服改革要求,严格落实减政放权举措,坚持明确“名录之外无环评”,强化事中事后监管,优化审批服务,扎实做好 “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积极协同推进“洽谈即服务”改革等工作,加强对企业的帮扶。
第一,我局夯实政务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基础,实现互联网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全面形成整体联动、部门协同、一网办理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平台录入工作。
第二,开展政府权力清单调整和清理工作,保留行政权力事项共92项,在政府网站上进行公示,做到事项清单标准化;对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申请材料目录、办理基本流程、办结时限作出了相应的调整和确认,精减申请材料,统一受理标准,加强局内数据资源共享,实行“一窗式”并联审批制度,让办事群众从“跑多个部门”转为“跑一个部门”,做到办事流程精简化、标准化;
第三,对新建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预先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准入等前期工作,提供最优化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含公示时间) 。近年来所有建设项目的环评全部都是“一窗式”办结,有力助推了服务效能的提升,助力了湘潭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请问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生态环境执法是如何建立正面清单的?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楚蕴才:为了优化营商环境,除了必要情形,我局尽量不去企业现场检查,统一运用湖南省各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平台开展对企业的抽查,按照“计划外无检查”的原则制定我局年度抽查计划,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坚决杜绝随意检查和选择性执法,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并综合运用在线监控、智能电表监控系统等手段,切实减少涉企检查频次提高检查效率。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坚决做到“无事不扰”,减轻企业负担。
记者:为引导和促进企业自觉守法,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优化营商环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生态环境执法实施了哪些容错纠错机制?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执法大队大队长楚蕴才:我局依法履行执法容错纠错机制,依据湘潭市生态环境局出台的《湘潭市生态环境轻微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试行),实施首违不罚、证据存疑不罚和轻微不罚制度。今年我局按照免罚清单,通过集体讨论以及案审制度对湘潭鑫发特种钢制造有限公司等7家单位免于处罚;我局先后对近百家企业实施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集体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极大的提升了企业守法意识。审慎采用查封、扣押和限制生产、停产等整治措施。截止到目前,全年只实施了一起查封、扣押废铅酸电池案件。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凌雨晴 彭圆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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