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相关规定,经综合研判,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
自2022年11月29日0时起,划定湘潭市雨湖区城正街408号东10栋2单元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管控措施,连续5天未发现新增新冠病毒感染者,降为低风险区。雨湖区其他区域为低风险区,实行“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请广大居民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履行个人防疫责任,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措施,支持和配合全区疫情防控工作,切实降低疫情传播风险。
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2年11月29日
来源:湘潭市雨湖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编辑:凌雨晴-湘潭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