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11月13日,湘潭县PM2.5浓度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空气优良率为87.8%;涟水入河口、涓水入河口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100%,水质改善明显。
湘潭县空气、水资源等各项生态环境指标持续改善,为该县经济社会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生态环境和营商环境。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县上下、特别是生态环境部门的共同努力。
环境持续改善,首先必须严把入口关,从“管”字上下硬功夫。湘潭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跨省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要求,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改革,充分利用“三线一单”成果在发展引领、环境监管等方面的作用,对新建项目实行“提前介入、预先服务”,主动协助企业提前做好项目选址、准入等前期工作,提供最优化的审批方式、最大限度压减审批时限,报告书、报告表的审批时限分别由法定的60天、30天缩短为20个工作日和10个工作日,真正做到了清单以外无环评、审批效率大提升。
在加强对企业普法力度的同时,湘潭县生态环境局严格按照《轻微环境违法行为免罚清单》要求,坚持轻微违法不罚、证据存在异议的坚决不罚、可移送可不移送公安机关的案件坚决不移送,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通过这些措施,不仅提高了企业的环保意识和责任意识,保证了执法的严肃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
积极争资争项,为环境保护和改善创造条件。今年以来,湘潭县争取国省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锅炉低氮改造、大气污染防治等专项资金2600多万元,为环境保护和提质创造了更好的条件。
严格执法,通过采取部门联动执法、制定生态环境执法计划来减少重复执法、多头执法;建立正面清单、优化执法方法,对列入正面清单的企业,坚决做到无事不扰。这样,既保证了执法到位,又减少了企业应对执法检查的次数与负担。
此外,湘潭县通过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力度、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告诫、集体约谈等非强制性执法方式,使企业守法意识和环保意识大大提高。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张振宇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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