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住建局、湘潭市城管执法局
联合组织
并以湘潭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名义发布
《关于做好住宅小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住宅小区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的
通 知
各城区(园区)物管办、市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各物业服务企业:
近期,我市住宅小区内燃气管线及设施因突发性施工被挖断、毁坏涉险事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居民生产、生活安全,同时部分新装修用户不了解燃气政策及相关规范,在装修阶段形成重大安全隐患,导致后期整改难度大,通气困难。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进一步加强全市住宅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防范,保障安全用气,防范破坏燃气管线及设施事故的发生,依法保护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湖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1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城镇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燃气管理条例》《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2023年安全生产工作要点的通知》有关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企业相关职责
(一)物业服务企业。应配合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加强住宅小区内燃气安全保护工作,一是与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建立联系机制,接收《关于健全联系机制防止燃气事故的函》。配合燃气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小区安全宣传,向燃气经营管理单位提供宣传场地,在小区公共宣传栏、单元入户门等显著位置规范张粘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在业主微信群内宣传燃气安全知识及注意事项,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公示燃气经营管理单位片区责任人信息。如用户需进行燃气业务咨询,引导用户联系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二是发现小区内有动土施工可能涉及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立即劝导、制止并通知燃气经营管理单位,由燃气经营管理单位介入对其施工实施监护,避免发生损坏燃气管道的事故。三是发现在一楼私搭乱建占压地面的,应立即劝导、制止对方施工并通知燃气经营管理单位,防止因搭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占压或圈占燃气管道及设备。四是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燃气泄漏、管道及设备锈蚀等重大安全隐患,应设立警示标识并立即通知燃气经营管理单位,由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处置。五是物业服务企业在办理装饰装修登记申报,将装饰装修工程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装修人及其委托的装饰装修企业时,应告知燃气注意事项,在装饰装修巡查时如发现未经燃气管理单位批准拆改燃气管道和设施的,应立即劝导、制止并通知燃气经营管理单位,由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处置。六是燃气经营管理单位需进入小区从事安全宣传、维修、抢修等服务性工作时建议对车辆免除停车费。
(二)燃气经营管理单位。一是与物业服务企业建立联动机制,开展安全宣传。向物业服务企业发放《关于健全联系机制防止燃气事故的函》。在小区内按照物业服务企业统一安排张贴燃气安全宣传资料,在物业服务中心办公地点公示燃气经营管理单位片区责任人信息,并定期开展巡查。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巡查中发现燃气泄漏、管道及设备锈蚀等重大安全隐患,报告燃气经营管理单位户外管网保护联系人后,应及时处置。二是受理投诉举报。物业服务企业(社区、业委会)或市民投诉小区内的安全隐患(如施工行为)时,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应当及时介入消除安全隐患,对其施工实施监护,在施工监护过程中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现场交底、共同编制保护方案,同时对施工单位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安排专人负责现场监护工作,避免发生损坏燃气管道和设施的事故。三是燃气经营管理单位在住宅小区内完成燃气施工后,应及时修复道路、设施,将其恢复原状。四是收到物业服务企业反映新装修户涉及燃气安全信息后,立即安排专人向新装修用户进行政策宣贯和提供燃气专业技术支持,避免在装修过程中产生安全隐患。
二、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加强指导督促
街道社区应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加强住宅小区燃气管线及设施安全保护,依法履行安全管理企业主体责任,对燃气经营管理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工作配合予以协调。业主委员会应加强对业主燃气安全的宣传引导,对物业服务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三、强化结果运用
燃气安全管理工作纳入物业企业考核、平安建设考核、住宅小区协同治理考核。各城区(园区)物管办要高度重视,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建立隐患排查台账,对标对表进行整治,确保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湘潭新奥燃气有限公司服务人员联系方式
湘潭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20日
来源:湘潭市城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