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湘潭高新区和经开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从2023年7月1日起至9月30日止,执行夏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5:00—18:00)。
10月1日起恢复执行秋(冬)季作息时间(上午办公时间:8:00—12:00,下午办公时间:14:30—17:30),不再另行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27日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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