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纪委监委对湘潭市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刘硕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刘硕科身为长期担任园区一把手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漠视党纪国法,权力观扭曲,价值观错位,“靠园吃园”,将手中的公权力异化为攫取私利的工具。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处心积虑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金;组织观念淡漠,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牟利,通过民间借贷获取大额回报,生活腐化堕落,大搞钱色交易;追求低级趣味,长期与私营企业主打牌赌博;公器私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刘硕科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在党的十九大后仍不知敬畏、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湖南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湖南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刘硕科开除党籍处分;由湖南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三湘风纪
编辑:刘放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