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合作办理“带押转贷”方式商转公业务银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缴存职工:
根据《关于进一步优化商转公贷款业务流程的通知》(潭房金发〔2023〕7号)文件要求,我中心将于2023年8月21日正式开通“带押转贷”方式办理商转公业务。通过与各商业银行的沟通协调,现将首批可以与我中心合作办理该业务的银行公布如下: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湖南银行、中信银行。
上述银行在湘潭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分支机构均可受理该业务。
特此通知。
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8月10日
来源:湘潭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编辑:杨莉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