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给市民和来韶游客创造一个安全、祥和、有序的良好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湖南省韶山风景名胜区条例》和《韶山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等有关规定,韶山将在除夕和春节假期采取相应管控措施。
禁燃通告
韶山市城区、旅游区范围内,除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元宵节及办理丧事外,其他时间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下列区域,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任何时段燃放烟花爆竹:
(一)毛泽东铜像广场、毛泽东塑像公园韶山烈士陵园及所有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场所: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公园、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等重点防火区:(七)党和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办公场所
交通管制
为缓解春节假期景区交通压力,确保交通顺畅,韶山将对城区、景区部分道路实行交通管制。
游客车辆进入景区路线图。
本地车辆经清溪次入口进入景区路线图。
一、游客车辆来韶瞻仰参观经韶润路、红旗路进入游客换乘中心停放,游客凭身份证购票换乘旅游环保车进入韶山旅游区。
二、1月21日(除夕)21:00前,本地车辆由枣园路经清溪次入口(禁止车辆由迎宾路驶入韶山旅游区)、原南环线东入口(华润学校对面)进入韶山旅游区,在纪念园东门停车场、故园路沿线等指定地点停放。
三、1月21日(除夕)至1月22日(正月初一),除旅游公交车及持有临时通行证的车辆外,禁止所有车辆经由迎宾路、红旗路进入韶山旅游区。本地车辆一律经韶润路、红旗路进入游客换乘中心停放,换乘旅游环保车进入韶山旅游区。
四、交通管制期间,禁止货运车辆进入韶山旅游区,禁止无人机未经审核批准在毛泽东广场、游客换乘中心空域进行航拍。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韶山市公安局
编辑:楚湟-湘潭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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