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湖南省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就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听证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议时间:2023年2月23日上午9时,会期半天。
二、会议地点:湘潭市人民政府大楼前栋7楼709会议室
三、方案要点
(一)收费区域:市城区分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二级区域,实行差别化收费。
1.核心区域:
雨湖区:韶山东路-韶山中路以南、观湘门路以西、沿江中路以北、建设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岳塘区:河东大道以南、湖湘东路以西、湘潭大道以北、建设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2.一级区域:
雨湖区:建设北路-广云路-南岭路-韶山西路以南、文星门路(三桥北)以西、沿江路以北、宝庆路-新马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岳塘区:福星路-板五路以南、芙蓉大道(板五路-书院路)以西、书院路(湘潭大道-岳塘路)以北、岳塘路-东泗路以东的合围区域。
3.二级区域:除核心区域、一级区域之外的其他区域均为二级区域。
(二)收费时段:每天8:00至20:00时段内停车收费,其余时段免费停放。
(三)收费标准
1.核心区域:每车位前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2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2.5元,24小时内最高限价40元。
2.一级区域:每车位前2小时内每30分钟收费1.5元,2小时后每30分钟收费2元/车,24小时内最高限价30元。
3.二级区域:每车位每30分钟收费1.5元/车,24小时内最高限价20元。
路外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按不高于上述标准的80%收取,对有长期停车需求的,可采取年票、月票等形式给予优惠。
(四)减免规定:对即停即走(不超过30分钟)车辆,执行任务的军、警车辆和消防车、有标识的行政执法车、救护车、救灾抢险车、邮递车、环卫车、市政设施维护维修车、殡葬车,对持有本人残疾人证、驾驶证和车辆行驶证的残疾人驾驶的本人专用车辆,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应当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的车辆,一律免予收费。
四、听证会参加人(共17人)
1.消费者代表:薛卉 彭立波 谭岸资 黄烨 张思聪 符劲 丰利英 苏里
2.经营者代表:李新苗
3.专家学者:王继文
4.人大代表:扶婷
5.政协委员:陈建芳
6.部门代表:曾敏之(司法)喻伟宏(城管) 邱明晖(资规)沈玉琢(交警) 吴 磊(消委)
五、旁听人员(共3人)
周唤宇 许春初 姜 慧
六、听证会听证人
刘瑞峰(兼主持人) 周云枫 成蓉
七、征集意见
为进一步提高政府制定价格决策的民主性和科学性,欢迎广大市民对市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征集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23日,电子邮箱:xtsfgwjtk@163.com。
特此公告。
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2月7日
来源:湘潭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作者: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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