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湘潭县城区交通秩序的通告
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深化湘潭县文明城市建设,提升广大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湘潭县公安局将全面整治城区交通秩序。现将相关要求通告如下:
一、规范停车。车辆必须有序停放在停车场或停车泊位内,不能横停、斜停、逆停。对乱停乱放的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由执法人员予以口头警告,责令立即驶离;驾驶人不在现场的,或者虽在现场仍拒绝驶离的,将依法进行处罚。
二、注册登记和上牌。对未依法注册登记或悬挂号牌的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拖移并依法处罚;不能办理注册登记的超标电动车、老旧摩托车等一律依法处罚;不配合拖移车辆(含电摩)的,一律开具强制措施凭证暂扣车辆进行处罚,办理相关注册登记手续后放车。
三、违法处理。针对摩托车及电动车逆向行驶、闯红灯、违法载人且不戴头盔的违法行为将严厉查处,有以上任一违法行为且无证的驾驶人员将一律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四、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朋友们相互提醒、相互监督,不断提高我县交通参与者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携手共建莲乡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五、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摩托车、电动轻便、电动普通摩托车上户办理地点:
1.海龙服务站: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云龙东路5号(海龙车检院内),导航搜索“海龙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可直达。咨询电话:0731-57261575、13107328987
2.常丽服务站:位于湘潭县易俗河玉兰南路211号(莲花广场原中国石化办公楼院内),导航搜索“常丽机动车登记服务站”可直达。咨询电话:0731-57838139、17707329756
来源:湘潭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编辑:谢文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