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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山市: “三个三”探索村(社区)全域直巡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韶山市委巡察办 编辑:楚湟-湘潭站 2023-05-19 14: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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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部署和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要求,推进市县巡察向基层延伸,韶山市大力开展村(社区)全域直巡有关探索,统筹安排市委巡察组对辖区内所有村(社区)直接巡察工作。截至目前,直巡覆盖率达65.8%,为高质量推进村(社区)全覆盖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措并举助推巡察问题精准

发出“动员令”。巡前对全市4个乡镇开展推进村(社区)党组织巡察调研,召开座谈会收集存在的问题73个、意见建议15条,向各部门、乡镇征求意见47条、征集资料75份,形成调研报告3个,并提交市委。

吹响“集结号”。探索市委党校科干班学员参与巡察工作,按片区分组,配齐配强直巡力量。出台市委巡察贯通融合联席会议制度,向22家成员单位发出《征集资料函》,召开联席会议3次,就发现的104个具体问题进行逐一会商分析,反馈具体建议22条。

绘制“作战图”。以解决群众实际困难为目标,采取“背包巡察”方式,带件下村、背包入户、拎包走访,切实站稳人民立场。拟定《巡察村(社区)党组织“三个聚焦”细化清单》,细化监督要点12项,问题表现形式62个,促使巡察监督内容精准化、具体化。

三级联动助推巡察整改有效

压实村(社区)党组织直接责任。组织召开村级巡察整改培训会,第一时间讲政策、提要求、强警示,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及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指导分类梳理,逐一形成整改责任清单、举措清单、时序进度清单,对账式销号,并将整改情况纳入村(社区)干部绩效考核。

夯实乡镇党委主体责任。开展直巡工作以来,乡镇党委专题研究审议村(社区)巡察整改方案7次,建立完善村级财务管理、村级工程项目管理、农村小微权力监督等7项制度,督促乡镇党委领导班子扛牢整改主体责任。

扛实分管市领导“一岗双责”。推行市领导全程跟踪督办的“1+N”巡察整改模式,“1”即市领导出席1次分管单位巡察反馈会,“N”即市领导主动认领分管或联系单位巡察整改任务,建立责任清单。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直巡杨林乡所属6个村,联系市领导参加了巡察反馈会,认领问题44个。

三步流程助推巡察成果共享

“未巡先改”促共性问题整改。持续强化巡察制度优势和成果运用,对九届市委第一、二轮巡察中发现的村(社区)共性问题以清单形式下发乡镇,由乡镇系统推进整改,推动村(社区)巡察共性问题提前整改、未巡先改。

分类施策促巡察问题移交。对发现的能够立即解决的个性化、具体化问题,立行立改;对普遍性、突出性问题,移交所在乡镇党组织开展专项整治,推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对涉及行业监管的系统性问题,移交有关职能部门提级整改,推动深化改革、健全制度、标本兼治。目前,针对村(社区)直巡发现问题发送共性问题通报1期,巡察建议书2份,专题督办函2份。

精准导向促巡察成果运用。准实活快开启全域直巡村(社区)模式,通过“乡村一体、全域直巡”的方式,以下看上、上下联动,将巡察结果纳入对村、组干部的绩效考核,对不胜任、不合格村级干部加大力度约谈、调整、处置。九届市委第四轮巡察向市委报告村(社区)干部和驻村工作队履职情况,拟调整村级党组织书记2人。

来源:红网湘潭站

作者:韶山市委巡察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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