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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通知!事关2023年湘潭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

来源:湘潭市科技局 编辑:杨莉莎 2023-11-16 21:3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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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湘潭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持续新增研发投入,加强产学研合作、激发研发人员活力,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湖南省“十四五”加大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行动计划》(湘政办发〔2022〕13号)、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湘潭市科技创新计划项目管理办法》(潭科发〔2021〕5号)和湘潭市科学技术局、湘潭市统计局《关于进一步推动研发经费统计工作的通知》(潭科发〔2019〕14号)要求,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湘潭市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补对象

1.在湘潭市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财务管理制度,执行国家统计规范的企业(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和特、一级建筑业企业)、高校、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科研院所、73-75行业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研发单位”)。

2.根据全国科技统计报表制度,按照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统计局的年度统计工作部署,按规定途径、标准完成2021年、2022年研发经费统计上报。

3.有固定的研发场地和仪器设备。

4.无财政资金使用违纪、违规、违法行为。

二、申报条件

1.企业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1)已完成2023年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并审核通过。

(2)高质量完成2021年和2022年研发统计年报表(107-1和107-2),且2022年研发经费比2021年增长10%以上。

(3)2021年和2022年两个纳税年度均已按要求在当年度汇算清缴结束时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2.高校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校级及以上R&D课题在100项以上,R&D经费达到3亿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25%以上。

(2)2022年校级及以上R&D课题在80项以上,R&D经费达到2亿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30%以上。

(3)2022年校级及以上R&D课题在20项以上,R&D经费达到3000万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20%以上。

(4)2022年校级及以上R&D课题在10项以上,R&D经费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30%以上。

3.科研事业单位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2022年R&D课题在5项以上,R&D经费达到2000万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15%以上。

(2)2022年R&D课题在4项以上,R&D经费达到1000万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20%以上。

(3)2022年R&D课题在3项以上,R&D经费达到500万元以上,且比2021年增长25%以上。

4.申报单位如有特殊情况,需另行说明,对合理合规的项目予以研究解决。

三、奖补方式

1.企业研发奖补按照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增量部分,择优给予最高6%的奖励,单个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不与省研发奖补重复奖励。

2.高校、科研事业单位根据R&D费用总量和R&D课题数量分层级进行奖励,最高奖励金额不超过10万元。

四、时间安排

线上填报时间:2023年11月15日—11月24日

资料报送时间:2023年11月27日—11月30日

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先进入湘潭市科技局网站(http://xtst.xiangtan.gov.cn),点击“科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凭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进入“湘潭市科技计划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根据网络端口选择网址进入登录。按系统提示填报相关信息和数据,完成《2023年度湘潭市企业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2023年度湘潭市高校科研事业单位研发经费投入后补助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

2.企业需上传研发准备金制度备案资料、2021年和2022年研发统计年报表、2021年和2022年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资料;高校和科研事业单位需上传2021年和2022年研发统计年报表。

3.各主管单位对上报项目材料进行严格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项目行文推荐到湘潭市科学技术局,不符合要求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申报。

4.从系统导出带水印的申请表及相关附件(统计年报表和R&D课题清单加盖公章)一式两份交湘潭市科学技术局。

五、联系方式

战略规划与资源配置科:廖璇 58570308

来源:湘潭市科技局

编辑:杨莉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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