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判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6月14日湘潭讯(记者 吴佳俊)6月13日,湘潭县法院对被告人郭某、张某等11人组织考试作弊一案进行了公开宣判,并组织了全市20余家驾校的负责人到场旁听,将“宣判现场”打造成了“警示课堂”。
2023年12月至2024年4月期间,被告人郭某、张某等11人为谋取非法利益,通过开具虚假交通违法记录,在驾考科目一、科目四考试中放携带作弊设备的考生进入考场,利用设备场外帮助答题等方式帮助学员作弊,以此非法获利,涉及跨省市作弊考生近百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郭某、张某等11人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应予惩处。综合考虑该案所涉考试的社会影响程度及犯罪的社会危害性,结合11名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具体作用及其认罪、悔罪态度,以组织考试作弊罪,对11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两名被告人适用缓刑,刑期1年至4年5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至3万元不等。
宣判后,法官现场“开课”,以“守护生命红线,共筑诚信驾考”为题,围绕犯罪心理、法律制度、典型案例三个方面,结合案情为参加旁听的驾校负责人开展了一次法治教育。“作为驾校负责人,要清醒认识到组织作弊不是‘生意经’,而是‘犯罪路’,要明白培养合格驾驶员是神圣使命,要牢记安全红线不可触碰。”法官的一番话引得现场驾校负责人深思和警醒。
法治教育结束后,驾校负责人纷纷表示,通过亲历宣判,法官以案说法,既感受到法律的震慑力,又深刻认识到帮助考生以作弊方式通过驾考考试,不仅扰乱了考试秩序,更会导致作弊考生成为潜在的“马路杀手”,为道路交通安全埋下隐患,将来一定会立足自身岗位,守护考场秩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佳俊
编辑:刘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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