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湘潭县人民法院审理的一起历经四年拉锯、五次对簿公堂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在法官坚持不懈的努力下,最终通过调解迎来圆满结局。
2021年7月16日,陈某驾驶电动车行至某交叉路口时被驾驶机动车的黄某撞倒,交警部门认定陈某与黄某负事故同等责任。陈某经抢救虽保住性命,却因头部损伤严重成为植物人,经鉴定评定为一级伤残。高额的医疗费用、长期的护理需求,让受害者陈某的家庭陷入经济与精神的双重困境。
陈某治疗期间,其家属于2022年-2024年就已产生的医疗费、护理费等费用向本院四次起诉黄某与保险公司。黄某驾驶机动车投保的交强险、商业三者险赔偿限额均使用完毕。后陈某在家人精心照料下奇迹般苏醒,但后续持续产生的巨额医疗、护理康复等费用成为新焦点,陈某家属遂再次将肇事司机黄某诉至法院。
频繁诉讼耗时漫长,陈某家属心力交瘁,黄某实际支付赔偿款困难。承办法官理解陈某家庭面临的长期照护压力,也同情黄某的经济困难。为避免陷入“法律胜诉、执行困难”的僵局,经承办法官多次耐心细致地沟通协调,组织双方调解,最终陈某女儿与黄某达成调解协议,达成一揽子解决方案,双方摒弃前嫌并握手言和,彻底终结纠纷。第一笔赔偿款收到后,陈某家属表示将用于陈某后续康复与护理。至此,这起跨越多年的交通事故在法院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来源:红网
作者:赵雅文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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