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国资委于2025年7月23日正式印发《湘潭市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责清单》(以下简称“《权责清单》”),以“清单化”管理明晰行权边界,推动国资监管从“管资产”向“管资本”转变,实现既“放得活”与又“管得住”的辩证统一。
聚焦主责主业构建“全链条”监管体系
《权责清单》围绕强化事前、事中、事后三方面监管,涉及规划投资、产权管理、业绩考核、责任追究等9大类别47项权责事项,包括企业战略规划备案、重大项目核准、工资总额清算、违规投资追责等具体职责。
其中,针对企业对外投资实行“分级分类”监管:1亿元以下对内投资事项实行备案管理;对3亿元以上重大投资项目按程序报市人民政府决策;对于混合所有制改革、员工持股等事项则设置专项审核流程,确保监管责任,形成“全链条”闭环管理。
突出放管结合 提升监管效能
市国资委作为市政府授权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专司国资监管职责,不承担社会公共服务职能,不干预企业自主经营。《权责清单》首次以表格形式逐项列明“行权依据、运行要件、责任科室、办理时限”,实现“一张表格管审批”。
在办理时限上尽量提速提效,如对于企业年度投资计划备案规定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完成,即使是重大资产处置审核也不超过15个工作日,想方设法加快提升监管效能。同时,清单外事项由企业依法自主决策,主要通过审计、巡视等事后监督强化风险防控。
实行动态调整 护航企业改革发展
《权责清单》明确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法律法规及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后续还将出台权责清单有效性评价办法,适时跟踪实施成效,对《权责清单》进行修正完善。
市国资委党委书记杨卫国说:“我们将根据权责清单扎实履职行权,突出服务赋能,确保该放的放到位、该管的管到底,为市属国企市场化、专业化、实体化改革保驾护航。”
下一步,市国资委将组织专题培训,推动监管穿透至市属监管企业及重要子企业,并将把清单执行情况纳入年度考核,对“越位、缺位、错位”行为严肃问责,强化制度刚性约束,全力保障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助推湘潭高质量发展注入国资监管动能。
来源:湘潭市国资委
作者:彭志勇
编辑:凌雨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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