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时刻新闻8月14日湘潭讯(记者 吴佳俊 通讯员 熊嵘)8月13日,在第三个全国生态日即将到来之际,湘潭县法院在风景如画的金霞山森林公园开展了一场意义深远的“巡回开庭、环资普法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环保志愿者及各乡镇护林员共同参与旁听,见证司法力量守护绿色家园的生动实践。
本次巡回法庭公开审理的是一起滥伐林木案件。2020年12月至2021年2月期间,冯某强代表村组将约30亩集体林木以2000元的价格卖给赵某泉。在未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并办理采伐手续的情况下,冯某强授意赵某泉随意采伐林木。赵某泉采伐林木30余吨并出售获利约7000元。经鉴定,赵某泉滥伐林木的价值达8782元。
法庭上,湘潭县检察院指控二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的相关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滥伐林木罪。法官就案件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方面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两被告人对自己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自愿认罪认罚。案件当庭宣判,两被告人均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
庭审不仅是一场审判,更是一堂生态法治公开课。一位旁听民众深受触动,说道:“以前总觉得砍几棵树是小事,今天看了庭审才明白,这是犯法的!”
“将庭审安排在金霞山森林公园,让群众亲眼见证审判过程,把法律条文变成了鲜活案例。”全程旁听的人大代表对此深表认同,“只有全民都来参与环保,我们才能享受更美好的生活环境。”乡镇护林员则说道:“这是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联动机制走深走实的有益探索,实现了环境资源审判‘惩治犯罪、修复生态、预防教育’的有机统一。”
此次巡回审判,是湘潭县法院落实“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生动实践,实现了“惩治犯罪+保护生态”双重目标。下一步,湘潭县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将持续立足审判职能,持续践行绿色司法理念,不断探索群众可观、可感、可参与的环资普法新形式,为大美莲乡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和优质司法服务。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佳俊 熊嵘
编辑:楚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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