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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9-2024)》新闻发布会答记者问摘录

来源:红网 作者:吴佳俊 尹静 丁依 编辑:刘放明 2025-04-29 21:1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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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现场。

红网时刻新闻4月29日湘潭讯(记者 吴佳俊 通讯员 尹静 丁依)4月29日,《湘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赔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2019-2024)》新闻发布会举行。湘潭中院相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记者:据了解,湘潭中院是首次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发布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

湘潭中院行政庭庭长秦泽湘:近年来,随着湘潭经济社会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法治意识的不断提高,行政争议日益增多。2019年,湘潭两级法院开始实施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积极探索行政争议多元化解的有效途径和方法,行政庭对近几年审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梳理和总结,分析和反思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和完善的建议和措施,形成了今天发布的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报告。

发布的意义是,一方面,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反映出行政机关在执法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和意见,促进行政机关改进工作方法和提高执法水平;另一方面,可以通过司法审查展示出行政机关在依法行政方面取得的成效和进步,增强社会公众对行政机关的信任和支持。

记者:湘潭法院如何做好行政案件诉源治理工作?

湘潭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刘静:2021年以来,湘潭两级法院落实行政案件“诉前调、庭前调,判前调”的“三调”工作方案,共同推进诉前调解机制高效运行,努力让矛盾纠纷止于未发、化于未诉,行政案件呈逐年下降趋势。今后,湘潭法院将进一步从源头上预防、化解行政争议,促进行政争议诉源治理。我们将积极与行政职能部门对接,尝试推动建立行政行为纠错容错机制,尝试建立有权第三方主导解决、人民法院协调化解、涉案行政机关密切配合的非诉讼化解行政争议机制。

记者:请问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有什么意义呢?能否举例说明一下。

湘潭中院行政庭庭长秦泽湘: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是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重要举措,是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法定义务。行政机关负责人主动参与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有利于缓和行政相对人的对立情绪,解决原告“告官不见官”的问题;有利于及时发现行政执法活动中存在的问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有利于凝聚各方力量预防和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有利于增强依法行政理念、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如2022年6月,湘潭中院审理了一起某村委会诉市政府、区政府行政补偿案,市政府副秘书长和区政府副区长分别作为市政府和区政府的负责人出庭应诉,市政府主要领导也召开了数次协调会,终于促成各方当事人达成和解,村委会向法院申请撤回起诉。

记者:湘潭法院行政审判工作的主要做法和亮点有哪些?

湘潭中院国家赔偿委员会主任刘静:近年来,全市法院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充分发挥行政审判职能,依法审理各类行政案件,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是充分发挥审判职能,服务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高效审结与重点项目、重大决策、涉及民生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

二是深化府院联动机制。建立法院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联席工作制度,探索调研全市养老保险、工伤认定等突出社会问题。近年来,中院行政庭多次应邀在相关行政机关授课,雨湖法院开展进高校、社区巡回开庭活动,岳塘法院在学习强国、抖音、微信视频号等公众平台发布普法视频,以通俗易懂的方式传播法治精神,延伸司法职能深度。

三是常态化开展司法建议互动。持续发挥司法建议在行政争议化解、诉源治理、保障民生、社会治理等方面的积极作用,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法律分歧、规范性文件审查情况以及普遍存在的制度性问题,及时向行政机关发出司法建议,行政机关对相关建议及时研究、及时反馈、及时修正,有效提升司法建议的反馈和办理实效,2022年全市司法建议反馈率达到91%。

四是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建立涉重点企业、项目案件“快车道”,对涉重点项目案件实行专人办理和专项督查,做到快审、快结、快执,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前提下,有效提升审判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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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吴佳俊 尹静 丁依

编辑:刘放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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